越秀|8所原市局属幼儿园今年仍面向全市招生

09.04.2016  20:20

    广州市越秀区4月7日公布2016年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其中8所原市局属幼儿园今年仍面向广州市户籍以及符合广州市统筹安排资格的非本地户籍人口适龄子女招生,12所原区属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则面向具有越秀区户籍以及符合统筹安排入读越秀区公办学位资格的非本地户籍人口适龄子女招生。其中,越秀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面向社会电脑派位的招生比例为招生计划数的90%,幼儿园自主招生比例为10%。并实行市、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同期报名、同步电脑派位方式进行招生。

    当中的教育部门办小区配套幼儿园在按比例面向社会招生的基础上,将优先考虑小区业主适龄子女入园,剩余学位面向社会通过电脑派位进行分配。如小区业主子女报名人数小于该幼儿园招生计划数90%的,全部录取,不足90%的剩余学位通过电脑派位确定;小区业主子女报名人数等于或大于其招生计划数90%,且小于或等于100%的,全部录取,不需进行电脑派位;小区业主子女报名人数大于其招生计划数100%的,通过区教育局组织电脑派位确定录取名单,不再面向社会招生,该幼儿园没有自主招生指标。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资格需要符合以下条件:业主子女需与父母同户同住,需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协议、户口簿、幼儿父母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凡业主与户主为祖辈的,需为小孩父母在穗的唯一居住地(由家长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越秀区教育局表示,越秀区属教育部门办幼儿园面向社会通过电脑派位招生后的剩余学位,由幼儿园自主招生并遵循以下原则:一是解决幼儿园原招生渠道幼儿的入园需求,自主招生名单由幼儿园领导班子集体决定。二是有利于幼儿园健康、稳定发展的原则。

    需要强调的是,幼儿园招生学位数严格按照教育部《幼儿园工作规程》第十一条之规定“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一般为小班(3至4周岁)25人”确定。

    具体报名详情可以在广州越秀教育网http://www.gzyxedu.net上了解。

    越秀区内原广州市教育局局属公办幼儿园名称

    1 市粮食局幼儿园(越秀区)

    2 市第一幼儿园(越秀区)

    3 市第二幼儿园(越秀区)

    4 市文化局幼儿园(越秀区)

    5 市财政局幼儿园(越秀区)

    6 市机电幼儿园(越秀区)

    7 市轻工局幼儿园(越秀区) 8 市儿童福利会幼儿园(越秀区)

    (广州日报记者廖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