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局集中开展广告业统计执法检查

06.09.2016  20:02

  根据广东省工商局制定、省统计局批准的2015年度广东省广告业统计调查方案,广告经营单位需依法报送广告业统计调查资料。近日,深圳市统计局在接到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的该批经营单位经多次催报后仍不提供统计资料的统计违法线索后,高度重视,根据提供的线索对93家广告经营单位有针对性地采取执法措施,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增强广告经营单位依法统计意识,维护广告业统计调查秩序。

  一是精心部署。通过比对名录库,发现93家广告经营单位中1家为“规上”单位,其余92家为“规下”单位。根据“规上”“规下”单位检查主体和管理权限,市统计局将92家拒绝提供统计资料的“规下”单位移送有关区统计局处理。

  二是加强约谈。对6家规模较大单位采取约谈方式进行执法检查,制定约谈计划,明确约谈任务,认真准备,将约谈落到实处,切实发挥统计执法的保障作用。

  三是突出重点。对统计违法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单位列入重点执法稽查对象,依据统计违法情节轻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对企业追究法律责任,切实维护统计秩序。

  四是跟踪落实。制定约谈记录表,详细记录约谈内容,对约谈提出的要求,督促违法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并按要求提交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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