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年底前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08.10.2015  15:05

  9月18日上午,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动员会在市政府召开,会议贯彻落实省批复精神,对全面推进我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全面启动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确保改成、改好、改出成效。市有关领导出席会议。

  目前,《汕头市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和《汕头市市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经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核同意,近日将正式印发。按照中央和省的部署,我市必须于今年年底前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其中,市直、区县机关于9月底前完成,乡镇于12月底前完成。按照属地化原则,中央、省垂直管理单位和本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同步进行。非参公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待国家和省相关政策出台后,按照规定执行。需注意的是,按照省的统一部署,市、县两级改革取消用车应于9月25日前封存停驶。

  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必须深刻认识到,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建设节约型社会和廉洁型机关的必然要求。要坚持严格执行,确保应改尽改;坚持多措并举,保障公务用车;坚持合理合规,妥善处理利益关系;坚持从严从紧,强化制度管控;坚持分级分类,有序推进改革。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当前社会各界关注的重点,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必须加强领导和纪律约束,对违反“六个不得”的行为,要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