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建设“校园法苑”实现法治教育常态化

22.01.2016  12:07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的要求。2014年,我市率先在34所中小学试点“校园法苑”建设工作。2015年,市司法局联合市依法治市办、市普法办、市教育局印发《东莞市全面推进中小学“校园法苑”建设工作方案》,在全市557所中小学全面铺开“校园法苑”建设工作。目前,全市557所中小学“校园法苑”已经基本建成,全市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初步实现常态化、课堂化。

——建立“六个一”工作内容、“四个加”教育模式。依托中小学学校原有的场地、设施,设立专门的校园法治文化场所,并同步建立校园空中普法广播、法治教育主题班会、学法知识比赛、法治宣传教育周等学校法治教育制度,  形成了“六个一”工作内容:一是建设一处以上校园法治文化场所;二是组建一支包括法治副校长、学校法律顾问以及社工、学校老师等在内的法治宣讲队伍;三是每周播放一次以上校园普法广播;四是每学期召开一次以上法治教育主题班会;五是每学年组织一次在校学生学法知识问答比赛;六是每学年结合“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展一次专题法治教育周活动。“校园法苑”实行全校普遍性宣传教育与个案跟踪宣传教育相结合的工作方法,构建起了学法课时由“课堂+课外”、师资由“专业+志愿”、方式由“普及+个案”、内容由“知识+意识”的“四个加”教育模式,根据青少年学生的年龄特点,为小学、初中、高中阶段设置了针对性的目标任务,通过多种途径对学校重点帮教对象进行法治教育,利用面对面辅导、小组活动等各种形式,预防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

——覆盖全市所有中小学校,80多万学生受益。全面覆盖全市32个镇街的557所学校,  80多万名学生受益,受到了广大学生以及家长和老师的欢迎,多次被《法制日报》、《南方日报》、《羊城晚报》等新闻媒体报道推广。2012年,“校园法苑”与市财政全额拨款建立的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相结合,使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集中轮训与在校的法治课和日常形式多样的学法活动相结合,不断提高青少年法治理念,实现青少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课堂化、常态化,阵地化。为配合“校园法苑”工作,市司法局还拍摄了国内首部青少年社区矫正题材普法微电影《爱·回家》在全市各中小学播放,编印了《五个小伙伴的法律故事》动漫案例读本发放给全市各中小学校,并配套制作“校园法苑”辅导教材、设计动漫学法海报、拍摄“校园法苑”专题片和制作画册等、让我市的所有中小学生都接受法治文化教育,分享法治文化大餐。

——提倡个性化发展,预防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校园法苑”提倡方式灵活、效果好、接地气的普法方式。除基本的规范,学校还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采取个性化的教育活动。例如,长安分局通过打造“长安法宝”人偶舞台剧等寓教于乐的创新普法形式,以案例故事宣传法律知识,大大提高青少年学生学法的趣味性和积极性;南城阳光实验中学将模拟法庭表演作为常设项目,同时开展校际辩论会、法治书画比赛和法律知识手抄报(电脑报)比赛等等,在普法宣传的同时丰富学生课余生活;莞城分局举办以“法润莞城法治论坛——关注青少年社区矫正”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通过论坛讨论和现场互动等生动新颖的模式充分调动起师生的学法积极性,探索“检察官(法官)+律师+社工”的普法工作新模式;麻涌分局整合本地法律教育资源,定期组织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法律系的法律宣传志愿者,到麻涌中心小学开展法治游园、知识竞赛等各种活动。

来源:东莞市司法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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