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引导宗教界自觉防范抵制邪教活动
近期,广东省梅州市以“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以下简称“学习月”活动)为契机,认真开展防范邪教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宗教界自觉防范和抵制邪教活动,为宗教事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一、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正信正行,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山东招远“5•28”邪教组织“全能神”成员故意杀人案发生后,梅州市民族宗教局高度重视,召开座谈会,要求市宗教团体和各县(市、区)民族宗教局高度警惕,以“学习月”活动为契机,通过座谈会、培训班等形式,教育引导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正确辨别邪教,呼吁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自觉防范抵制邪教,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在宗教场所、学校、农村、社区广泛宣传邪教的危害,提高群众对宗教与邪教的甄别能力,动员干部群众自觉抵制邪教。加强与嘉应学院宣传统战部门的沟通联系,做好高校防邪教工作。
二、加强宗教界信仰建设,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宗教界从教义教规入手,讲清宗教与邪教的区别,加强教职人员的正信教育。通过加强宗教界信仰建设,提高教职人员队伍的素质,向信教群众积极宣传教理教义,提高信教群众辨别邪教的能力,自觉抵制和揭批邪教。传统宗教中众善奉行等思想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融相通,加强信教群众这方面的教育,有利于端正社会风气、净化心灵,促进人心向善,有利于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引导信众依法依规过好宗教生活。引导信教群众依法依规过好宗教生活,坚决抵制邪教,务必做到“三对”:一要找对地方,信众过宗教生活,一定要到经政府批准登记的宗教场所内进行;二要找对人,在寺(观)共住,并在所在地政府宗教部门登记备案,修学并举的教职人士,才应是信众尊重的宗教导师;三要找对方法,在合法宗教场所内,在教职人士的引导下,依教奉行,才是修学正途。
四、鼓励宗教界发扬优良传统做好慈善服务社会。梅州市注重发挥各宗教乐善好施、扶危济困的优良传统服务社会,特别是关爱那些生活困难、处于社会边缘状态的人,给他们更多物质和精神方面的关心,对防止这部分人群受邪教诱导有积极作用。如梅州市梅县区基督教东门礼拜堂倡导平和向善理念,坚持探望慰问和帮扶生病教友,让教友感受慈爱互助的大爱,增强对正信宗教的认知。
(来源:梅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编辑:政策法规处,吴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