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16-2020年)》出台

29.07.2017  03:33

  近日,由市妇联、市教育局、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局、市科协、市关工委8个部门联合制定的《梅州市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正式印发。《规划》突出“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新要求,将对我市家庭教育工作产生深刻影响,对推进家庭教育事业实现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规划》明确家庭教育工作必须坚持立德树人、需求导向、家长尽责、政府主导、创新发展五项基本原则。清晰地表达了我市家庭教育事业未来发展的价值准则。
  《规划》将“加快家庭教育事业的法制化、专业化、网络化、社会化建设,基本建成适应城乡发展、满足家长和儿童需求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作为总体目标,立意高远、指向清晰,既顾及了现实的工作延续性,又体现了新时期家庭教育工作的创新性和未来发展的可持续性。
  《规划》提出重点工作新的量化指标,第一次提出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纪念馆、美术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阵地每年至少开展两次公益性的家庭教育讲座或家庭教育亲子活动;第一次提出在50%的城市社区和有条件的农村社区(村)家庭教育服务站点引入专业社会工作者;第一次提出要在80%的妇幼保健院建立孕妇学校,50%的婚姻登记处建立新婚夫妇学校或提供婚姻家庭辅导、婚育健康及育儿知识宣传服务,充分体现了家庭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构建的广覆盖。
  《规划》确立新时期工作的突破点,在家庭教育法制化建设方面,提出全国层面形成立法草案,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出台地方性法规;在深化家庭教育科学研究方面,提出促进家庭教育学科体系建设,将推动一批重点研究课题纳入国家和地方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或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攻关项目,以整体提升家庭教育理论研究水平;在提升指导服务队伍专业化水平方面,明确提出制定家庭教育指导者专业标准和整体培训规划,各地依托相关高校、研究机构或网络平台,科学系统培训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队伍;在加强相关社会组织规范管理方面,明确提出完善准入和监管评估机制,推动建立行业规范;在强化特殊困境儿童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方面,明确提出要开展摸排、转介服务等常态化、专业化的支持服务等等。
  《规划》加大组织保障措施力度,明确提出健全实施机制、落实部门职责、加大财政投入、加强示范引导等措施。较之上一个五年规划“有条件的地区,可将家庭教育工作纳入政府民生工程”“政府重点向经济欠发达地区及处境不利的家庭和儿童提供服务与救助”要求的力度更大、覆盖面更广。(梅州市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