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振兴球乡十年规划施行第一阶段成效明显

11.06.2015  11:25

  ●本报记者  刘  野  通 讯 员  丘黎明

  2010年,市委、市政府出台《梅州市振兴“足球之乡”十年规划》(以下简称《十年规划》)。至今,我市已圆满完成振兴足球工作第一阶段的任务目标,组织机构、足球场地、人才培养、竞技赛事和足球产业等方面均形成完整体系,在全市范围内营造了良好的足球发展氛围。

  记者从市体育部门了解到,2010年至今,全市共新建或升级改造足球场地175块。在“三进三边”工程的不断推进下,足球场“走进”学校、乡村、景区,实现路边、村边、山边“遍地开花”。全市现共有各类足球场地650块,分布合理。在足球赛事方面,目前,全市已形成四大杯赛和四大联赛的赛事体系。贺岁杯、青年杯、足协杯、球王杯等足球赛事已成为我市年度“足球盛宴”;校园足球联赛、企事业职工足球联赛、镇村足球联赛和社会草根联赛四大联赛,在我市初步形成以赛促氛围、以赛促普及、以赛促提高的局面,提高了市民参与足球运动的热情。而在足球人才方面,以刘彬彬、饶伟辉为代表的梅州籍球员在各级职业联赛和“国字号”球队中不断涌现。百名裁判员、千名教练员和万名运动员的“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也为我市足球人才的发掘和培养打下坚实基础。我市还出台《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实施意见》,明确全市体育产业布局,加快发展以足球制造业、服务业为重点的足球产业,促进体育、文化、旅游等产业融合发展。

  市体育局局长陈建新表示,振兴足球之乡是一项光荣而伟大的历史使命和政治任务,承载着全市人民的期盼。我市敢为人先,在2010年中国足球低谷期出台《十年规划》,已有先发之势。并在发展中不断探索、克服万难,走上了一条独具特色的足球发展道路。“近期,我市还将出台《梅州市足球综合改革方案》和《振兴足球之乡第二阶段责任分工表》,全面推进足球改革,部署振兴足球之乡第二阶段工作,力争把振兴梅州足球之乡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成绩单

  第一阶段(2010-2014年) 市县两级建立了足办、足协、足校“三足”机构,市级成立了梅州市足球运动中心,部分成员单位及乡镇成立了足球俱乐部、足球协会等机构

  2011年

  ●建立了104间校园足球定点学校

  2012年

  ●梅州获得全省百县足球赛冠军

  2013年

  ●已形成四大杯赛、四大联赛的赛事体系

  ●成立梅县客家、梅州五华两支中乙职业足球俱乐部

  ●我市被国家体育总局授予“中国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推广城市 梅州·足球之乡”,嘉应学院被授予“体育文化研究基地”

  ●嘉应学院运动训练(足球)专业及富力足校顺利开学,打通足球人才输送通道

  2014年

  ●梅州被列入全国仅有的20个校园足球精英训练营试点城市之一

  ●第一阶段新建或升级改造足球场地175块,全市有各类足球场地650块

  ●我市少年男子乙组队获广东省“省长杯”青少年足球联赛季军

  2015年

  ●五华U12少年足球队代表广东队在总决赛勇夺希望工程全国青少年足球赛冠军

  ●嘉应学院女子足球队在全省大学生运动会足球比赛中获得冠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