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校共建,地方立法结“首果”

24.02.2016  11:36
去年4月,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梅州市地方立法筹备领导小组组长黄强率队前往嘉应学院广东省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详细了解基地建设、法律专业人才、地方立法理论研究水平等情况,深入探讨市校共建立法基地等事宜;

  ●本报记者  曾秋玲

  通 讯 员  钟雄浩

  《梅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表决稿)》近日已上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将于近期审议,获批即正式生效实施。这是我市自去年5月取得立法权后的首个立法成果,是规范我市今后地方立法程序的基础性法规,也是市人大常委会与嘉应学院合作共建“梅州市地方立法研究基地”,发挥专家学者在立法上的优势,为梅州市地方立法工作提供智力支持与立法咨询服务的重大成果。

   以实绩彰显立法能力

  “梅州市地方立法研究基地”与“嘉应学院广东省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

  早在2013年12月3日,由省人大常委会与嘉应学院合作共建的嘉应学院广东省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就已挂牌成立。该基地有科研人员20人,其中教授4人、副教授7人、讲师9人,具有博士学位的5人、硕士学位14人(在读博士生2人),从事兼职律师业务的7人;研究人员的专业背景涵盖法学、政治学、管理学、哲学、历史学等多个学科领域,还从公、检、法、司、法制、律师事务所等法律实务部门聘请了10名专家担任特邀顾问。

  据该基地主任、嘉应学院政法学院院长、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蔡国芹介绍,至目前,基地共接受省人大常委会及工作机构委托起草地方性法规专家建议稿2项,并已交付工作成果;共承担条例表决前评估23项,均已按时完成;承担省人大地方性法规草案论证和征求意见35次、涉及法规草案共计32项、均已完成任务;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委托承担国家立法修正案草案论证和征求意见5次,涉及的立法修正案草案共计9个、其中6个修正案草案的修改论证已完成工作任务;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委托先后进行了关于“法制进村(居)活动”必要性、可行性的社会调研,以及关于实施“单独二孩”生育政策的社会影响调研,提交了调研报告。此外,还受委托为我市省信访条例试点梅江区提供专业咨询服务。

   对地方立法给予支持

  嘉应学院广东省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的有效运作,是我市具备立法能力的一个鲜明体现,为我市成为省内首批获得地方立法权的设区市起到重要作用。

  去年4月,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梅州市地方立法筹备领导小组组长黄强率队前往嘉应学院广东省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详细了解基地建设、法律专业人才、地方立法理论研究水平等情况,深入探讨市校共建立法基地等事宜;5月28日,我市成为广东省首批被授予地方立法权的设区市;6月25日,市人大常委会与嘉应学院合作组建的“梅州市地方立法研究基地”正式挂牌成立。

  根据协议,市人大常委会负责规划、主导、组织、统筹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工作;梅州市地方立法研究基地积极配合梅州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地方立法工作,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要求,指派研究人员,为地方立法工作提供项目承担、研究评估和咨询服务。

  去年9月下旬,《梅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正式成为梅州首个提请审议的立法项目。在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起草《条例》草案的过程中,梅州市地方立法研究基地派出研究人员积极参与其中,在征求意见、会议审议、专家论证等环节充分发挥其作为立法智囊团的作用,为《条例》草案的顺利完成贡献了重要智慧。“由于省基地和市基地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事实上,在市基地成立之前,省基地已派专家参与了梅州市地方立法筹备工作。”蔡国芹介绍说,“起草了《条例》草案建议稿后,基地专家全程参与,对草案文本进行了修改完善。”

  迈步探索地方立法特色

  接下来,市人大常委会将加快立法步伐,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三大领域,迅速开展立法工作调研,科学制定立法计划,切实提高立法质量。蔡国芹表示,今后在参与制定实体法时,将会非常注重联系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探索梅州地方立法特色,确保法规草案起草能够反映梅州发展需求和人民意愿,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可执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