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商店发现假币有权“一律没收”吗?

19.07.2017  11:34

市民:商店发现假币是否有权“一律没收

回应:人民银行、公安机关和授权的商业银行才有权没收    

现在很多商店都贴有‘发现假钞一律没收’的告示,这种做法合法吗?他们有没有权没收假钞啊?”近日,市民梁阿姨向记者咨询。记者走访发现,与梁阿姨有同样疑问的街坊并不少。

  在连江路一家贴有此类标识的五金杂货店,店主告诉记者,他贴这个标识实属无奈。原来他曾收过好几次百元假币,“后来我就在墙上贴了这个标识,你还别小看它,贴后明目张胆揣着假币来买东西的人还真少了。

  当记者问及其是否没收过顾客使用的假币时,店主表示还没有,每当顾客结账时都会使用验钞机,不会没收顾客的假币,一旦遇到可疑人民币,通常会让顾客换一张。至于商店是否有权没收假币这个问题,该店主则表示不清楚。“反正就贴在这里,可以警告一些‘不怀好意’的人,真发现有人拿假币来买东西也不敢没收。

  “人民币的真假,只有人民银行或由人民银行授权的商业银行才有资质鉴定。如果鉴定出假币,也只有人民银行或由人民银行授权的商业银行有权盖上‘假币’的印戳、实施没收并开出收据。”中国人民银行清远市中心支行相关负责人表示,任何商家或营业员,如果遇到可疑的人民币可以拒收或者报警,但无权对可疑的人民币加盖印戳,也没有权力没收可疑人民币。

  那么,发现假币怎么办呢?上述负责人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中的规定,单位或个人发现他人持有假币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不能断定真假时应向持币人说明情况,开具面值和号码的临时收据,连同可疑币及时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鉴定。

  该负责人还介绍,商业银行等有权没收假币的单位,在发现有假币后,按规定应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当面予以收缴,并加盖“假币”字样的戳记,登记造册,向持有人出具收缴凭证,并告知储户可以向有关机构申请鉴定。

  而持有人如果对此有异议,可以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或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当地鉴定机构提出书面鉴定申请,接受无偿提供的鉴定货币真伪服务。“经鉴定为真币的,由鉴定单位交给收缴单位,按照面额兑换完整券退还持有人,并收回假币收缴凭证;经鉴定为假币的,由鉴定单位予以没收,并向收缴单位和持有人开具货币真伪鉴定书等单据。

编辑: 李文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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