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召开

26.11.2015  19:44

  11月23日,全市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民政部、公安部和省民政厅、省公安厅的视频会议精神,分析当前河源市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启动河源市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市民政局局长王爱平,市消防支队处长石磊,市民政局副局长钟达庆、阮钦宏、殷汉标出席会议,各县区民政局局长、办公室主任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副局长钟达庆主持。

  王爱平局长在会上指出,近年来,一些地方的民政服务机构陆续发生了重大消防安全事故,造成较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令人十分痛心,教训非常深刻。针对当前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王爱平局长强调,一要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市各级民政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当前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从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幸福河源的大局出发,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居安思危、警钟长鸣,充分认清开展这次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迅速行动,扎扎实实地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二要突出重点,扎实组织开展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准确把握专项治理的范围和内容,明确这次专项治理的范围和重点内容,全面深入开展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切实做到“不漏一间、不漏一项、不留一死角”。继续深化前期排查整治的成果,前段的排查整治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不少漏洞和薄弱环节,各县区要结合此次专项治理活动,深入开展排查整治“回头看”。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加强消防安全教育,从根本上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各县区要扎实开展宣传教育“三个一”活动。三要强化措施,确保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加强组织领导,迅速成立领导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做到统一部署,协调一致,顺利开展。强化责任落实,民政部门要与服务机构签订责任书,机构内部要层层签订责任书,确保将专项治理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具体人员,做到人人身上有担子、个个肩上有责任,对于因整改不得力、安全措施不落实发生责任事故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于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加大资金投入,各县区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财政支持和社会力量捐资,加强对民政服务机构安全设施的建设改造,完善安全环境和条件,配齐消防器材和设备,定期维护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从源头上消除和预防各种安全隐患。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区要建立部门协调机制,民政部门要加强与公安消防、安监、卫生、环保、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联查联治、信息共享等机制,共同强化对民政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     

        市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石磊处长通报了今年全市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形势,分析了目前全市社会福利机构存在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不完善、用火用电不规范、培训演练不到位等问题,并结合辖区实际,就如何开展好全市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职责必须要清。要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切实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工作原则,形成工作合力,积极推动解决社会福利机构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民政、消防更要发挥专业优势,紧扣任务节点,明确各自工作职责,主动当好参谋,做到有求必应、有叫必到,主动作为。二是隐患必须要除。要准确把握专项治理的范围和内容,积极深入辖区民政服务机构开展“拉网式”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责令整改,做到“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实现全市民政服务机构特别是社会福利机构“十个没有”的目标。三是机制必须要完善。要健全对民政服务机构的消防安全长效监管机制,通过定期开展检查、定期通报督办等形式不断加大消防监管力度,坚决整治消防违法行为,推动河源市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会上,钟达庆副局长宣读了《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殷汉标副局长传达了《河源市民政局、河源市公安局关于印发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民政局汇报了前一阶段开展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治理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