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状告公安 局长出庭应诉

17.08.2015  13:18


市民状告公安  局长出庭应诉

来源:  广州日报

 

 

 

广州日报讯  (记者陶旺波    通讯员黄磊)因不服江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新会区市民钟某将交管局和复议机关市公安局告上法庭。近日,江海区法院在新会区法院公开审理这起“民告官”行政诉讼案,市公安局局长蓝华出庭应诉。据了解,这是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后江门首例公安局局长出庭应诉的行政案件。

江海区法院依法受理此案后,向被告市公安局、交管局送达了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有关材料,并于8月5日上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案件的焦点集中在涉案的处罚决定书和复议决定书是否合法、原告要求返还罚款及利息是否获得支持。法庭详细听取了原告、被告双方的陈述,并当庭对被告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及法律依据进行了审查。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表示将择日进行宣判。

上半年52个机关单位被告

庭审结束后,蓝华局长表示:“行政机关必须依法行政,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在法庭上面对面与相对人辩论、沟通,一方面有利于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依法解决行政纠纷和社会矛盾;另一方面有助于加强公安机关及其领导的法治意识,促使全体民警依法行政,进一步提高执法公信力。”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江门市共有52个行政机关单位被告上法庭,涉及案件数量为160件,在已经开庭的137宗案件中有42宗是由单位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占比30.7%。

 

 

(作者:  陶旺波      责任编辑:杜淑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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