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民间组织管理局更名为社会组织管理局

13.01.2015  14:47

  中新网深圳1月12日电(记者 郑小红)深圳市民间组织管理局日前更名为“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12日下午,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举行更名揭牌仪式,全体工作人员面对国旗庄重宣誓。

  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凌冲表示,“民间”与“社会”两字之差,突显了政府施政理念的变化,体现了政社共治的理念,赋予社会组织更加平等的社会主体地位,有利于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管理体制的全面深化改革,为社会组织创造更大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近年来,深圳社会组织数量年均增长率达20%,截至2014年12月底,全市有社会组织8241家,社团4173家、民非3940家,基金会127家。社会组织在促进产业升级、提供公共服务、规范市场秩序、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参政议政、参与精神文明建设、倡导生态环保、开展对外交流合作等方面发挥作用。

  凌冲说,近期,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的工作重点将是谋划好全面深化改革的整体方案和步骤,为下半场改革制定好路线图、规划图,重点解决生动的实践与落后的法规之间的矛盾,以及社会组织迅速增长的规模和监管不足之间的矛盾。

  凌冲说,中国现行的与社会组织相关的法律依据只有《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三个国务院行政法规,前两个条例还是1998年实施的,已经不能满足社会组织发展形势的需要。因此,该局将首先推动社会组织立法,以“宽进严管”为原则,通过立法建立完善社会组织登记、依法自治、综合监管、信用信息建设、培育扶持等体制机制。同时完善相关配套办法,包括评估、抽查监督、信息公开、资金监管等若干政策法规。

  针对社会组织迅速增长的规模和监管不足之间的矛盾,凌冲表示,将通过立规矩、改手段、齐参与等方法,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对社会组织监管的具体职责,运用互联网思维,完善社会组织信息平台,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丰富监管的方式方法,同时调动社会各界对社会组织监督,提升社会组织发展质量,形成“良币驱逐劣币”的局面。(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