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民青睐电动车出行 但存在交通安全隐患
当前,二轮机动车颇受汕头市民的青睐,是不少市民出行的首选交通工具。在这其中,电动车由于轻便快捷,加之驾驶成本低,近年来更是受到市民的热捧。然而,由于目前汕头市尚未将电动车真正纳入规范化管理,电动车驾驶员闯红灯、不戴头盔及无证驾驶等乱象频频出现,不仅扰乱了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还危及驾驶员的人身安全。
电动车无牌无证、随意穿插行驶引发的诸多交通乱象,引起了社会各界尤其是人大代表的普遍关注,纷纷呼吁政府早日将其纳入常态化和规范化管理。在今年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来自金平区的市人大代表林丽莉领衔向大会提交了《关于规范电动车上路的议案》,提出要结合当前汕头市开展的创文强管工作,从二轮电动车的注册登记、驾驶执照的考取以及处罚规定等方面入手,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实现电动车规范化管理。
市人大常委会对此高度重视,将《关于规范电动车上路的建议》(原议案第12号)列为7个重点督办的建议之一,要求相关单位要集中力量攻坚克难,认真办理好代表建议,争取给代表们满意的答复,助推汕头全面加快振兴发展。
【现状】
电动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屡见不鲜 乱闯红灯险象横生
在城市道路交叉路口设置红绿灯,就是为了规范道路交通安全秩序而设置的强制性措施,对于保障道路安全和畅通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但在汕头市,一部分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交通意识差,随意闯红灯现象屡见不鲜。
25日下午3时许,记者来到金砂东路与龙眼路的交界处,在蹲守的十分钟时间内,发现电动车肆意闯红灯的现象比比皆是。记者在现场观察到,金砂东路东往西方向的路口,当直行和左转弯方向的绿灯亮起时,龙眼路的南北双向为红灯,禁止机动车通行,但在龙眼路南北双向的部分电动车驾驶员眼中,红灯几乎“透明”,多数经过这个路口的电动车驾驶员“忘记”了“红灯停,绿灯行”,记者还发现,这些闯红灯的电动车基本上都是扎堆而过,只要其中有一辆带头,其他的也跟着“蜂拥而过”,而东西通行的汽车为了避让,不时就得踩刹车,这也使得该路口汽车通行的效率大大降低。记者做了大概的统计,在短短的30多秒时间里有近20辆电动车闯红灯。另外记者还发现,通过该路口的电动车驾驶员没有佩戴安全头盔的也不在少数,加之违规闯红灯,令身处现场的记者为他们的安全捏了一把汗。
与车争道随意行驶
有辅助车道,电动车可以走汽车道吗?当然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章《道路通行规定》中第三十六条规定: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尽管如此,不少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漠视有关规定,不知为何放着辅助车道不走,却喜欢钻到汽车道上与车争速。记者在中山东路、金砂东路等路段看到,这些道路都有专为摩托车行驶而设的辅助车道,辅道与快速车道用绿化带道隔开,相当宽敞,两辆小汽车并排行驶都没问题,辅道上车辆也不多,可许多电动车仍旧选择走马路中间的机动车道。
肆意穿插蔑视生命
上下班、接送孩子的高峰期,记者在汕头金砂路自西向东,华山长平交叉路口,潮汕路汽车总站前驻足观察,多数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交通意识差,有的甚至载有儿童,随意穿行在车流里,左挤右钻,不时与汽车擦身而过,场面险象环生。更有甚者边开车边打电话。这不仅是对自己生命安全的不负责任,同时也是对其他道路使用者生命安全的蔑视,行驶中一旦不小心与汽车、自行车、行人碰撞,后果都是不堪设想的。
【声音】
允许电动车上牌,将违法整治常态化
电动车的乱象“不休”,势必影响道路的交通安全与顺畅。《关于规范电动车上路的建议》认为,电动车目前在汕头的使用率极高,已成为多数市民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但目前汕头市尚未针对电动车管理建章立制,使得相关执法部门无法对路面上的电动车实行有效管理。对此,该《建议》提出,应尽快制定相关规定,限定、规范电动车的车身规格,允许电动车登记上牌,对于不符合规定上路的,依法严处。在电动车上牌后,有关部门应参照原机动摩托车的管理规定,给电动车上路制定相关的法规,规范驾驶员的行为,如果驾驶员违规行驶,则按照法规给予相应的处罚。
“我在提交这个建议之前,做了大量的调查,许多市民表示自己原来还是比较遵守交通法规的,但由于汕头市这些年电动车不予上牌,加上绝大多数人的摩托驾驶执照没有年审,已经过期。虽然许多市民已考取了汽车驾驶执照,但是平时为了出行方便,还是比较喜欢开电动车。”市人大代表林丽莉告诉记者,现在还有不少市民是无证驾驶。林丽莉建议,交警部门在继续严查严处无证驾驶行为以及积极实现电动车上牌的同时,也应鼓励市民考取二轮机动车驾照,并限定一个时间段补齐现有二轮机动车相关证件,对逾期不办的要进行查处。另外,林丽莉还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在推进电动车上牌的同时,应着手研究电动车上路行驶的相关管理制度,重点针对目前电动车出现的交通乱象,统筹考虑,避免再次出现失管失控。
执法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和维护相关的社会秩序,市人大代表张赟表示,交警部门应该继续加大对电动车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将整治常态化,形成一种高压态势。“因为大部分违法的电动车驾驶者都存在一种侥幸心理,交警部门在整治时应从这方面入手,加大严查的密度,使之形成常态化,并加大曝光力度,让违法的电动车驾驶者见之于众,从而消除他们的侥幸心理。”在道路设立警示标志目的是为了提醒驾驶者遵守相关规定,对于目前电动车的交通乱象,警示标志的提醒作用就显得尤为重要,因此应该结合道路的交通实际,完善针对电动车驾驶的警示标志的设置,在时刻提醒驾驶者遵守道路交通法规的同时,也起到一定的宣传教育作用。
应对推进“以人管车”,逐步开展电动车注册登记
汕头市道路上摩托车及电动车的交通乱象,已经成为汕头的一种“城市病”,严重影响了汕头的文明形象。对此市交警部门在严查严打的同时,也在积极寻求根源性问题的解决办法。“目前全市的机动车保有量约100多万辆,其中摩托车的数量约为50多万辆,这还是有登记在册的。”交警部门的负责人告诉记者,究其根源,是在1999年中心城区停止摩托车入户后,“限摩”的效果不佳、流于形式,中心城区摩托车以及新增电动车的实际数量远远高于其登记在册的数量,车辆的实际使用者与登记的车主对不上号,一些使用者肆意闯红灯、不戴头盔、超载甚至肇事逃逸,车辆交通违法或发生交通事故后也常常找不到车主,这种现象在电动车使用者中尤为突出,给交警部门的执法带来了相当的难度。
针对电动车的交通乱象,近年来交警部门也多渠道、多层次进行“围追堵截”。记者了解到,自去年创文强管工作开展以来,交警部门运用高科技手段对电动车的违法乱象进行整治。交警部门的负责人表示,在去年10月15日交警部门开展的“雷闪五”专项行动中,首次启用了腾讯“Q立派”直播摄像机进行取证。“通过这款设备,民警的执法过程会被实时传送到交警支队指挥中心系统后台进行直播和保存,任何人都无法更改违法数据信息。”行动中还采用便衣跟查、路段围查、路口截查等“战法”,有效打击摩托车和电动车超载、无证驾驶等突出违法行为。而在本月,交警部门还首次在中心城区启用人脸识别技术系统。“这个系统对第一次违法违章驾驶摩托车和电动车的驾驶员进行拍照、系统录入相关信息,同时要求其现场观看学习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片和参与协助民警现场指挥交通,对于无牌无证驾驶员则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5天。”交警部门负责人表示,如该驾驶员再次违法违章驾驶被查获时,系统将自动识别出该驾驶员上一次的违法违章驾驶记录,交警部门将责令其在期限内到位于汕头市区大学路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进行规范学习和参加相关科目考试。
究其根源,电动车的违法交通乱象在于电动车无法上牌,没有纳入规范化管理。交警部门也针对目前电动车源头失管失控的实际,在开展重点交通违法专项打击的同时,探索改变“以车控人”管理形式,推进“以人管车”措施的落地,研究依托移动网络、云计算、大数据技术建立管理后台,拟采用管人的方式推进车管方式的转变。“针对市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我们已经在逐步开展电动自行车的登记试点工作。”交警部门负责人表示,他们按照《广东省电动自行车登记试点管理规定》、《广东省电动车登记试点工作规范》和《广东省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一期)》,制定了《汕头市电动自行车登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市公安交警部门向省公安厅交管局申请报制电动自行车号牌,协助调试信息系统,待批后,电动自行车的注册登记即可进入实质性操作。在电动自行车登记后,将对后续情况进行评估,规范研究电动自行车路面行驶秩序管理,避免因电动自行车管理缺陷而出现违法现象多发的问题,尽快形成长效管理机制,逐步淘汰非法二轮摩托车和超标电动车。我们希望,市有关部门对电动车的交通乱象进一步引以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治、规范,还市民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
(汕头公宣 编辑:小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