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法制办积极开展行政应诉、应议工作

28.07.2015  16:39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是及时化解行政争议、有效解决社会矛盾的法定渠道,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法律保障措施。2015年上半年,广州市政府共收到应诉、应议案件94件,已超过2014年全年应诉应议案件总数(82件);与去年上半年同期的37件相比,通过分析相关数据,2014年全年市政府收到应诉、应议案件82件,其中上半年37件,而2015年上半年收到应诉、应议案件已有94件,不仅超过了去年案件总数,还同比上年增长154%。特别是自今年5月1日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5、6月收到的应诉、应议案件激增至52件,比去年同期的12件增长了333%。其中,共审结17件,省政府作出驳回申请决定、维持决定的15件,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件,暂无败诉。

一、2015年上半年广州市政府行政应诉、应议案件主要特点

(一)行政应诉、应议案件类型相对集中。细分2015年上半年收到的9482件行政应诉、应议案件,主要包括以下三两种类型:一是因市政府具体行政行为引起的行政应诉、应议案件5660件。其中,主要集中在市国规委(53件)、市政务管理办(5件)、市政务公开办(2件)以市政府名义作出的行政行为引起的行政应诉、应议案件48;二是市政府行政复议决定引起的行政应诉2532件,其中,市政府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决定、驳回申请决定引起的行政应诉案件1120件,市政府行政复议维持决定引起的作共同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1412件;三是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信访行为引起的诉讼案件各1件。

 

(二)部分重点应诉、应议案件涉及面广、影响大积极应对存在败诉风险的重大案件。一是部分土地类案件根据统计,市国规委以市政府名义作出的行政行为引起的行政应诉、应议案件达到48件,占上半年应诉案件的近一半,此类案件大多涉及收回土地使用权、土地征收等行政行为,具有涉案金额高、协调难度大等特点,有的还涉及市政府的重点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广。二是部分应诉案件涉及媒体关注的热点问题,影响大。例如某经济联合社因不服某村改造项目中发给某集团的13个用地建设批准书一案,涉及申请人达1485人琶洲电商中心??;某经济合作社要求确认某农场收储行为违法案,涉及琶洲电商中心项目,涉案土地面积达到242585平方米;,等等。

部分应诉案件由于涉及媒体关注的热点问题,影响大。例如庾某不服凭“指标证明文件”才能办理本市车辆转移登记的行为案,涉及我市自2013年实施的车辆限牌政策,等等。

对于上述存在败诉风险的重大应诉案件,我办积极与承办单位、市公职所商讨对策,反复研究答辩意见,对案件的主要争议焦点商讨对策,明确答辩方向,争取庭审答辩的主动权。目前上述案件都尚未判决,我办将继续跟踪。

与法院、省法制办主动协调,避免对市政府决策的实施造成阻力。例如广州市珠江侨都房地产有限公司不服市政府行政不作为案,经与市公职所、市国规委对接不断完善答辩意见,目前该案件已经过庭审,等待市中院一审判决;广州市海珠区琶洲街琶洲经济联合社不服琶洲村改造项目中发给保利集团的13个用地建设批准书,经努力,省政府对该系列案予以维持,目前广州市海珠区琶洲街琶洲经济联合社向市中院提起诉讼,已提交答辩意见;广州市海珠区江海街红卫第十经济合作社确认暨大农场收储行为违法,案涉242585平方米,经与市国规委多次对接已形成庭前答辩意见;庾达文不服凭“指标证明文件”才能办理本市车辆转移登记的行为,经与市公职所、市车管所对接提出答辩意见,目前该案件已经过庭审,等待市中院一审判决;区少坤不服【2014】28号《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对其申请公开公车管理的文件的答复,经努力,市中院对其诉讼请求予以驳回。

二、主要工作措施做法

为适应新的情况和要求,市法制办积极应对,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一)规范内部管理,细化行政应诉、应议工作机制。充分认识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的重要性,市政府行政一是应诉、应议工作由办主要领导亲自监督把关,安排专人负责行政应诉、应议案件;,二是完善收案登记制度;,三是建立行政应诉、应议案件收案情况和开庭情况周报制度;,四是对行政应诉答辩状、行政应议答复书进行逐级审核、由层层办主任和分管副主任亲自把关,。组织市国规委、市政务管理办、市政务公开办、市公职所有关负责同志召开工作会议,明确职责分工,形成了通过以上措施,市法制办形成了包括签收文书、提交答辩(答复)、出庭应诉(应议)、沟通协调、和结案归档等环节在内的,规范、完整的行政应诉、应议案件工作流程。,有效避免了因超期答辩、答复而造成的败诉风险。

二是积极协调配合,确保行政应诉、应议工作质量。一是针对应诉案件集中在市国规委、市政务管理办、市政务公开办的情况,专门组织上述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召开工作会议,明确职责分工;二是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协调相关承办部门详实提供案件基本情况,全面组织案件证据资料,认真准备答辩意见,确保答辩状、答复书既阐释行政行为合理合法,又针对当事人诉求释法说理;三是针对开庭中可能存在的争议焦点点提前研究预案,提高庭审辩论针对性,维护政府形象。重视业务培训,提高行政应诉、应议技能水平。新《行政诉讼法》颁布前,我办组织了一次全市性的新法学习培训,培训对象涵盖各市直部门和区府法制部门,参与培训人员超过200人次。根据业务需要,结合当前形势,我办经常性开展业务学习、专题讲座和经验交流,不断夯实工作人员专业知识基础,提升法律专业素养,为行政应诉、应议工作的开展提供智力支持。

三是积极协调配合,确保行政应诉、应议工作质量。协调相关承办部门详实提供案件基本情况,认真准备答辩意见,全面组织案件证据资料,确保答辩状、答复书既阐释行政行为合理合法,又针对当事人诉求释法说理;针对开庭中可能存在的争议点提前预案,提高庭审辩论针对性,维护政府形象;行政应诉、应议案件终结致力处置实质问题,坚持以化解争议为前提,协调做好善后工作,争取彻底的“案结事了”;加强与省法制办、市中院互动联系,就具体个案进行协调沟通,最大程度上实现定纷止争,最大限度降低败诉风险。重视业务培训,提高行政应诉、应议技能水平。新《行政诉讼法》颁布前,市法制办分批组织了两次全市性新法学习培训,培训对象涵盖各市直部门和区府法制部门,参与培训人员超过200人次。根据业务需要,结合当前形势,市法制办还经常性开展业务学习、专题讲座和经验交流,不断夯实工作人员专业知识基础,提升法律专业素养和行政应诉、应议专业技能。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的工作重点建议

一是加强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市政府行政应诉、应议工作机制。行政应诉答辩期、应议答复期都有明确的法定时间要求,市政府行政应诉、应议工作是一个多部门参与的系统工程,一旦其中某个单位某个环节出现脱节,就有可能拖延办理期限,造成无法按期答辩、答复的风险,甚至直接导致败诉的不良后果。因此,市法制办将进一步建议在全市就应诉、应议工作建立更加完善的工作机制,比如建立重大案件庭审前讨论制度和败诉风险案件的多部门沟通、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强各相关单位的沟通配合,确保办案的时效性,提高工作质量。

二是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对败诉案件进行总结,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严格依法办事控制败诉风险。避免行政应诉、应议案件的败诉风险,最根本的还是要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各部门依法行政水平。下一步,市法制办将对败诉案件进行总结,根据败诉原因,有针对性的地一是加大加强执法监督力度,通过加大对新法新增案件类型的监督检查力度,推动相关部门完善、统一相关行政行为的执法标准和执法程序、执法文书等,;同时,将败诉情况纳入建立重大执法行为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行政决定。二是加大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力度,建议市直各部门对涉及管理职能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健全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提升规范性文件的质量。三是通过完善我市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强化行政权的内部制约机制。  推动各部门做好应诉应议工作,,控制败诉风险。

三是充实力量,加强市政府行政应诉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后,复议机关、行政机关的应诉案件和工作量将大幅增加,市政府及执法部门的规范性文件也面临司法审查的压力,为控制败诉风险,建议进一步加强市政府行政应诉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加大应诉、应议工作培训力度,积极维护公众利益和市政府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

                                  (市法制办  董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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