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消防局与企业虚构消费合同骗取财政资金

15.10.2015  15:57

  为骗取财政资金私设“小金库”,深圳市消防局竟与企业虚构消费合同。不仅如此,就算企业借此大胆“敲诈”,该局也甘愿接受,哪怕国家财政遭受巨大损失……日前,由广东省纪委、省监察厅联合主办的《广东党风》披露了深圳市消防监督管理局(下称深圳市消防局)“小金库”违纪问题的内幕。

  2014年,曾任深圳市消防局局长,时任福田区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的谢卓浩和市消防局原副局长刘跃红接连被查,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据披露,该案系由“小金库”案引发。深圳市纪委第三案件监察室与市检察院组成的专案组不仅查明了“小金库”案,还根据“小金库”涉案人员提供的线索,深挖扩线,逐一突破,由此引爆了该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财委、市警校、市特建发股份公司等一系列违法违纪案件,涉案金额达4000多万元。目前,已立案44人,其中局级9人、处级16人,15名公职人员和5名社会人员被移送司法机关。

   签虚假合同骗财政资金违规列支财政资金约1200多万元

  2012年底,深圳市消防局为了应付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检查,采取突击花钱的方式套取财政资金设立“小金库”。

  据披露,这一想法从酝酿到落地,该市消防局财务科原负责人谢永春是关键的幕后推手。谢永春号称懂茶、懂酒、懂古玩、懂木头,为人圆滑,深得谢卓浩、刘跃红信任。“小金库”的设立是由他提议,资金的使用也是由其一手操控。

  尝到甜头的市消防局通过局长办公会向各业务处室公开摊派任务,要求各业务处室分别按本处室职能虚立项目,由局长办公会按“程序”通过后,上报预算申请财政资金。项目通过后,再由业务处室派人出面,找相关企业签订虚假合同,进而套回财政资金。市消防局绝大多数处室都参与其中,一些民警个人账户也成为“小金库”资金的中转站。

  为了套取资金,市消防局甘愿舍掉脸面,上门央求相关企业签订虚假合同。据查,市消防局到案发止,和近30家企业签订了虚假合同,范围之广令人咋舌。在支付所谓“手续费”“税费”尺度上,没有任何原则立场,不计损失,不断退让,甚至甘心接受相关公司的“威胁”,为谋私利不惜慷国家之慨。

  在与深圳市某实业有限公司签订虚假合同时,对方提出收取45%的巨额费用。在市消防局经办人认为不合理拒绝后,该老板直接表示:“反正你们都是套取国家财政资金,我不同意,你们就一分钱也得不到。”最后,市消防局领导竟然低头同意了这一离谱要求,致使光一个项目就被这一企业侵吞了财政资金近240万元。此后,市消防局还多次与该企业签订虚假合同,涉及金额600多万元。

  据悉,在前后一年多时间内,深圳市消防局共违规列支财政资金约1200多万元人民币,套取868万余元存放于消防局民警个人账户形成“小金库”,其余330万余元财政资金被相关公司以税费、手续费的名义侵吞。

   竞相攀比瓜分“小金库

  410余万元被市消防局部分局领导等瓜分

  “来之不易”的“小金库”被市消防局领导班子成员视为“唐僧肉”。请老领导、沟通工作关系、上街买东西报销,甚至还有回家看父母的,花样繁多,竞相攀比,唯恐人后,争着花“小金库”的钱。

  其中,410余万元被市消防局的部分局领导及财务人员瓜分。局长谢卓浩用104万元购买海南黄花梨家具自用,贪污现金50万港币及价值10万元的购物卡。

  副局长刘跃红从中用15万元购买红酒,7.8万元购买红木家具,贪污现金21万元港币;综合处处长李金山涉嫌贪污使用近70万元,谢永春和会计张伟宏共同贪污现金72万元,并有近400多万元在短短的时间内被请客送礼,大肆挥霍。李金山每周都要买烟买酒,酒要有年限的好酒,烟要高档名牌香烟,吃要上档次有特色的好菜。仅2013年7月份,市消防局用“小金库”支付门前小店的烟酒钱就高达60多万元。

  深圳市消防局不少民警都参与“小金库”资金的套取,全局上下在很大范围内对“小金库”的事情心知肚明,就连“小金库”被领导贪污私分、大肆挥霍,部分民警也知之甚详,但是直到“小金库”问题暴露为止,纪检监察机关未接到任何举报。

  此外,多年以来,除了私设“小金库”,市消防局“夫妻店”“家庭档”屡见不鲜。(赵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