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申报广东省教育强市督导验收的公示

08.11.2016  19:02
      根据《广东省教育创强督导验收办法》的规定,现将汕头市申报广东省教育强市督导验收的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6年11月7日至11月13日,共7天。如有异议,请用真实身份致电(或传真、电子邮件) 020-37626849; [email protected] 。个人来电、来件请附联系方式,单位来件前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汕头市申报广东省教育强市材料和整改报告.rar

 

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6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