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真金白银”扶持总部经济发展

21.07.2014  12:48

  本报讯  (记者罗诚浩)市府办日前印发了《梅州市关于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大力扶持总部经济,力争到2020年总部企业增加值占全市GDP比重达到20%以上。总部经济企业落户梅州的将在财政、用地、政府服务等方面享受优惠。

  根据《意见》,我市将积极鼓励大企业在梅州设立投资、营销、物流、研发和检测等职能型总部,动员乡贤企业总部回归,加快培育本土成长型总部企业,力争一批世界500强、全国500强企业落户梅州。《意见》明确,从2014年起,市政府专门设立总部经济专项资金,各县(市、区)根据情况适度安排资金扶持总部企业发展,对新引进实际投资金额1亿元以上的总部企业实行“一企一策”,并将优先保障总部企业用地需求。此外,我市各级政府还将在人才、信贷融资、行政服务等方面给予相应支持。

  市中小企业局负责人表示,《意见》在用地扶持、财政资助、融资支持、政府服务等多方面推出系列优惠政策,覆盖面广、扶持力度大、对企业具有很强的吸引力。如今我市正努力规划建设嘉应新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验区、广东文化旅游特色区、粤闽赣边区域性中心城市,发展总部经济契合了嘉应新区的规划开发。总部企业进驻所带来的人流、物流和资金流,将会在中心城区形成一条系统、完整的总部经济产业链,辐射和带动周边,成为整个梅州中心城区做强做大的“经济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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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部经济是总部企业充分聚集,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强力带动和辐射作用的经济形态,将给中心城市带来税收贡献、产业乘数、消费带动、劳动就业、社会资本等效应,具有知识含量高、产业关联度强、集聚带动作用大等显著特点。近年来,总部经济已成为衡量一座城市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