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财政局三大举措助力本市企业新常态下新发展
为充分发挥财政职能,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善投资环境,中山市财政局出台一系列普惠性政策扶持体系,通过结构性改革,支持中小微企业上规上限,培育新兴产业,加强融资转贷担保,稳定我市实体经济,逐渐形成中小企业“铺天盖地”、“顶天立地”的中山发展新格局,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打造新引擎、形成新动力。
一是取消财政登记管理工作,营造优质营商环境。为更好的转变政府职能、改善投资环境,减轻企业营商成本,营造优质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七十七号《财政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精神,于2015年5月正式取消我市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证管理工作。此举进一步减少企业日常成本,通过降低准入门槛激活我市大众创业的新热情。
二是设立2亿元助保贷专项资金,促进小微企业上规上限。为加快我市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解决民营企业贷款难的问题,2014年市财政设立资金总额为2亿元人民币的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金,专门用于为小微企业向银行贷款时提供增信并对所产生的风险损失进行补偿,帮助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的问题。截止到2015年10月份,助保贷累计发放39.71亿元,受惠企业323户。通过为小微企业提供贴息,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帮助小微企业解决“融资贵”的问题。此举通过发挥财政资金乘数效应和杠杆作用,有效撬动社会资本,加强对我市新兴产业投入,确保财政资金精准发力,从而充分释放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效果。
三是设立15亿元支持企业融资专项资金,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为帮助已贷款的中小微企业渡过再融资难关,解决银行与企业互不信任,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过高等问题,中山市财政局在资金规模大且全市财政资金紧缺的情况下,努力筹集资金,在2015年市级财政盘活存量资金中调剂15亿元作为中山市支持企业融资专项扶持资金,打造我市中小微企业转贷资金池,同时制订资金划拨方案。截止11月25日,全市共接收了11笔共计1.3亿元融资专项资金业务员申请,并已完成2笔共3000万元转贷资金使用及收回工作。此举进一步确保了企业生产经营资金的连续性,更好地发挥了政府融资担保的桥梁和杠杆作用,让企业可持续发展注入动力,对于中山市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