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镇(街道)换届选举预防职务犯罪专题教育启动

09.07.2016  22:12

东莞时间网讯 7月8日下午,“依法选举,廉洁为官——东莞市镇(街道)换届选举预防职务犯罪专题教育”启动仪式在企石镇举办。启动仪式由企石镇委书记、镇人大主席陈福坤主持,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司琪和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曾广华等参加会议并分别作讲话,对全市镇街换届选举,严格遵守“九严禁”换届纪律,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提出了严格、具体、明确的要求。

市检察院派员现场授课,提醒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保持警惕,切实远离职务犯罪。据悉,为切实加强“九严禁”换届纪律教育,进一步强化干部廉洁自律意识,预防和遏制换届选举中职务犯罪现象的发生,确保换届风清气正,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市检察院,定于7月上旬至8月上旬在全市各镇(街道)开展“依法选举,廉洁为官——东莞市镇(街道)换届选举预防职务犯罪专题教育”。目前,由市人民检察院抽调业务骨干组成的换届纪律宣讲团,将陆续到各镇(街道)进行宣讲授课,授课内容主要包括:换届的纪律要求、以案说法纪、做“四有”官员、举报渠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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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届纪律“九严禁”

一是严禁拉帮结派。对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

二是严禁拉票贿选。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

三是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调整、晋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或者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纪依法处理。

四是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

五是严禁造假骗官。对篡改、伪造干部档案材料的,一律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六是严禁说情打招呼。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重用说情打招呼的,对私自干预下级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

七是严禁违规用人。对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视情节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八是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涉及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内容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是严禁干扰换届。对造谣、诬告他人或者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违反换届纪律举报渠道

受理举报电话:0769-12380

受理举报短信:18807691238

受理举报网站:http://www.gd12380.cn

受理举报收信地址:

东莞市鸿福路99号市行政办事中心东楼,中共东莞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邮编:523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