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副市长林陵三遭弹劾 涉在台交通部门任内纠纷

06.02.2015  14:28

  台湾“监察院”5日以7票对5票,通过弹劾台中市副市长林陵三。(图:台湾《中国时报》/黄国峰 摄)

  中新网2月6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中市首席副市长林陵三再被弹劾。林陵三担任台当局“交通部长”时,处理机场捷运(地铁)案与长生公司的仲裁纠纷,“监察院”认定“交通部”未能保全债权,让当局损失约9亿元(新台币,下同),5日通过“监委”林雅锋等人提案,弹劾林陵三与台湾高铁局前局长何煖轩,何煖轩现职为桃园捷运公司董事长。

  弹劾案通过后,此案将送交公惩会,由公惩会决定是否撤职,只要公惩会做出撤职处分,林陵三及何煖轩都将丢官。此外“监委”也将此案送检方续行调查。

   7:5 弹劾林陵三过关

  据了解,弹劾案成立历经2小时,会议一开始,提案“监委”曾“技巧性”提及被弹劾人在台中市及桃园市的职务,然后讨论案情,12位审查“监委”里,7人赞成弹劾成立,5人认为不成立,只差1票弹劾就过不了关。至于哪些“监委”反对弹劾,“监委”三缄其口,皆不愿表态。

  提案“监委”之一的林雅锋指出,长生公司得标机场捷运计划无法履约,“交通部”没收10亿履约保证金,但仲裁结果要求“交通部”把9亿多元还给长生,仲裁结果极不合理,因违约责任100%可归咎于长生,“交通部”根本没错,仲裁结果如此荒谬,林和何竟没提行政救济。

  林陵三近日被“监委”约询时却脱口说,“我的行为,凑巧跟‘别人’(编按:指仲裁人台大法律系前教授蔡茂寅)的计划相符合。

  林雅锋说,此话足以判断林坦承疏失,所以有行政违失,并涉及官商勾结、人谋不臧,因此提案弹劾。至于林陵三这句话到底和他坦承疏失有何关联,林雅锋未多做解释。

   特侦结案 “监委”另起炉灶

  机场捷运与长生的仲裁纠纷案,特侦组2010年曾以证人身份约谈当时已卸任“交通部长”的林陵三,最后以“事证不足”签结,外界质疑,林陵三接任台中市首席副市长后,就遭“监察院”约谈,甚至被弹劾,恐怕是有政治考量。

  林陵三遭弹劾并非首次,他在担任“交通部长”时,下令航发会不惜违反事业章程,质押华航股票投资45亿高铁特别股案,最终亏损由全民埋单,2009年“监察院”弹劾林陵三,并纠正“行政院”等单位。公惩会随后予以撤职,并做出停止任用一年处分。

  台中市长林佳龙5日力挺林陵三,林陵三也回应,公惩会调查时他会亲自出席说明,捍卫政务官政策裁量权限。

  另一位被弹劾人何煖轩现为桃园捷运公司董事长,5日也以8比4票,被“监察院”弹劾过关。何煖轩5日晚电话关机未接,桃园市新闻处长张惇涵对此回应,市府静待审议结果,将来会依法秉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