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即将开启,想带孩子去欧洲旅游?这些事情一定要注意

11.06.2019  08:32

大洋网讯 暑假陆续开始,或旅游或游学,父母来到公证处为未成年人办理申请欧洲签证使用的公证书人数剧增,有些父母由于准备不充分,对于不同国家签证要办理什么公证?要不要办理认证?是办理单认证还是双认证不了解,导致反复跑多次的不必要麻烦。

日前,记者咨询广州市南粤公证处公证员卢燕珊,了解到欧洲国家签证一般要求办理出生类公证、结婚类公证和委托书公证,公证员总结了一份详细的攻略,帮助父母一次办妥公证事宜。

一、出生类公证:

包括《出生公证》、《出生医学证明公证》两种,父母为未成年子女办理旅游使用的欧洲签证时,务必先与该欧洲国家领事馆或旅行社确认清楚是办理哪一种。

一般而言:

1)《出生医学证明公证》:申请瑞士、德国、希腊、丹麦、挪威、波兰、奥地利、芬兰、荷兰签证时,需提供;

2)《出生公证》:申请意大利、法国、比利时、捷克、西班牙时,需提供;(注意:如申请意大利、比利时签证时,需提供小孩大一寸彩照(4张));

二、结婚类公证:

包括《结婚证公证》、《婚姻关系公证》两种,一般要求已婚无业人员或名下无资产的申请人提供,前往公证处前务必先与该欧洲国家领事馆或旅行社确认清楚是办理哪一种。

一般而言:

1)《结婚证公证》:申请瑞士、捷克、奥地利签证时须提供;

2)《婚姻关系公证》:申请丹麦、希腊、比利时签证时须提供。(注意:希腊领馆要求在该公证书内贴有夫妻合照)。

三、《委托书公证》:

父母双方或一方不同行时须到公证处签署《委托书公证》。一方不去的,不去方一个人过来办理公证就可以了,去的一方不用请假到公证处。双方都不去委托带队老师或亲属的,要求父母双方都到公证处签署委托书。

1)如申请法国签证,若小孩父母一方或双方去世而无法办理《委托公证》的,则须提供《死亡公证》及认证。

2)如申请西班牙、意大利签证,小孩父母一方或双方去世而无法办理《委托公证》、但户口本能清楚显示已故的,可不办理公证,否则则须提供《死亡公证》);

四、前往公证处办理公证需要提供的资料:

1)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及其父母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父母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父母结婚证/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非广州市户籍需要提供居住证、社保卡、学生证、或一年以上的工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如申请意大利、比利时签证办理《出生公证》,另外还需携带小孩三张近期大一寸彩照。

五、前往公证处前务必先与该欧洲国家领事馆或旅行社确认公证书是否需要认证,是办理单认证还是双认证。

所谓“单认证”是指公证书在送往国外使用前只需办理我国外交部领事司或其委托的地方外办的领事认证,文书使用国即可接受该文书。

所谓“双认证”是指公证书在送国外使用前,办理好我国外交部领事司或其委托的地方外办的领事认证后,还需按文书使用国要求办理该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方可被文书使用国接受。需要注意的是各个国家办理认证的时间及认证费用有很大差异,认证所需时间应提前向领事馆、旅行社或广州市南粤公证处咨询,申请人应提前办理好公证书,以免错过出行时间。

六、需要办理单认证或双认证的,可以在申请办理公证书时向南粤公证处工作人员一并提出。南粤公证处可代办单认证及双认证。

七、广州市南粤公证处出具带译文(根据当事人申请翻译欧洲各国语言译文)公证书时间为3个工作日。单认证或双认证认证时间及费用具体咨询公证处工作人员。咨询电话:020-38856261

(广报全媒体记者魏丽娜 通讯员 陈文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