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取公积金帮儿还贷 被要求证明“我儿是我儿”
53岁的吕师傅一直缴纳着住房公积金,如今儿子要买房,吕师傅打算将自己的住房公积金取出来支援一下儿子,可他却遭遇了要先证明“我儿子是我儿子”,而派出所称现在已不再出具此类证明的尴尬事。
住房公积金取现先证明“我儿子是我儿子”
“按照规定,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购房人(产权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提取。”吕师傅查阅了相关提取的条件,他的情况正好符合。吕师傅赶紧办理相关手续,其中一步要到指定银行网点递交相应资料。
“我去工商银行太华路支行递交资料时,银行的工作人员说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一份证明,证明我儿子就是我儿子。”吕师傅称。
户口本户主是奶奶 父子关系无法体现
昨日中午,吕师傅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公安新城分局长乐西路派出所,提出开具一份证明,证明“我儿子就是我儿子”,民警当场就回绝了。
“公安部才下的通知,18种证明不该由派出所出具,其中包括了亲戚关系证明。”民警给吕师傅耐心解答,“前几天新闻上才说的。”
吕师傅和儿子均在一个户口本上,可这份户口本的户主是吕师傅的母亲,户口本中只记录和户主的关系,吕师傅和其儿子的父子关系并无记录。
他们家的户口本中关系记录到,吕师傅的母亲李老太是户主,吕师傅那一页只写到和与户主关系,“三子”,吕师傅儿子那一页也只写到与户主关系,“孙子”。“这户口本只能证明我和户主是母子关系,我孩子和户主是祖孙关系,我孩子和我直接的关系没有记录,根据户口本,我有可能是我的孩子的叔叔,也有可能是父亲。”
派出所已不开这类证明 还有啥部门能帮他
“户口本确实无法证明我和我儿子是父子关系。”吕师傅无奈地说,“我理解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证明‘我儿子是我儿子’的用意,政府部门担心住房公积金被违规提取另作他用。可派出所如今又不再出具此类证明,还有什么办法能证明呢?”
吕师傅的孩子已26岁。“孩子的出生证和独生子女证倒是能证明我们是父子关系,可这都过去了26年,这些证件早已无法找到。”吕师傅称。
昨日,华商报记者和吕师傅再次来到工商银行太华路支行,该行一负责人称,他也知晓公安部才下的通知,18种证明不该由派出所出具。
“先让申请人想办法找一下其儿子的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如仍无法提供,我们将于下周一和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看如何解决。”该负责人说,“此前还真没碰到这一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