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研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06.05.2015  11:07
梅州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研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梅州市于4月29召开市委常委会、4月24日召开市政府常务会,听取我市落实省安委办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建议函的情况汇报,提出要按国家和省的部署要求,针对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狠抓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一是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修订我市《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意见(试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两个文件,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制度。同时,建立完善市政府常务会议每月研究安全生产工作的机制,进一步规范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处理等方面的规定。
        二是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认真吸取各地开发区、工业园区安全生产事故多发的教训,市、县两级要进一步加强所属工业园区和镇级安全监管机构、人员和装备的配备。
        三是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按照最近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的要求,带头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强化安全生产执法,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围绕梅县、兴宁、平远和五华等4个省攻坚地区,以及道路交通、矿山、烟花爆竹、消防、特种设备、民爆物品等重点攻坚行业领域,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加大监管力度,有效防范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
        四是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各地和市有关媒体要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自身员工的教育培训,切实增强全社会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以及事故预防、自救互救的能力。同时,市县两级要加强对镇级安监干部和村级安全生产巡查员的专业培训,提高基层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