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阳江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学习《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

02.10.2015  06:29

  2015年6月30日,广东阳江市政府召开六届第35次常务会议,组织市政府组成人员和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学习《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市长丘志勇主持,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杨严作学习宗教政策法规知识专题辅导。
  会议学习内容主要有:一、《条例》制定的背景。《条例》主要是对广东省宗教事务的行政管理作出可操作性强的细化规定,对上位法已有细致规定内容的事项均表述为“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因此,学习《条例》需结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二、《条例》的主要内容,共有11章62条。主要内容为10项宗教管理基本制度:宗教团体制度、宗教教职人员制度、宗教活动场所制度、宗教院校制度、宗教出版物管理制度、大型宗教活动管理制度、大型露天宗教造像管理制度、宗教财产管理制度、宗教涉外事务制、宗教违法处置制度。
  丘志勇强调,近年来,阳江市民族宗教工作面广量大,复杂多变要求高,但民族宗教干部勇于担当、主动务实为阳江的稳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今后,全市民族宗教部门要以更加务实的作风;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做好服务;实事求是,当好参谋,注重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及时分析民族宗教领域的现状和动态,为市委市政府决策当好参谋,坚持一手抓统战、一手抓行政,做好宗教界代表人士和信教群众的统战工作,加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力度,积极引导宗教界发挥正能量,为建设民族和睦、宗教和谐的平安阳江作出更大的贡献。
 
   (供稿:阳江市民族宗教局,余焕;编辑:政策法规处,吴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