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新能源汽车发展工作方案
温国辉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
10月11日下午,广州市市长温国辉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审定《广州市新能源汽车发展工作方案(2017-2020年)》《广州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审议《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试行)》及实施细则。
会议听取了市法制办关于全市行政应诉工作情况的报告,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2016年至2017年上半年,广州市共发生一审行政应诉案件6120件,案件数量增长明显,案件类型主要集中在国土规划等民生领域,败诉率持续下降。下一步,将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增强行政执法程序意识并夯实证据体系,规范依申请信息公开,提高行政应诉水平,落实应诉主体责任。会议指出,做好行政应诉是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是打造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市各级各部门要尊重法律,尊重当事人,尊重并自觉履行法院的判决和裁定,发挥行政应诉在依法治市中的重要作用。要对照报告认真总结,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减少和避免乱作为、不作为现象。各行政机关负责人要做好表率,按有关要求积极出庭应诉。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市发展改革委编制的《广州市新能源汽车发展工作方案(2017—2020年)》。《方案》提出,要大力提升新能源汽车整车产业规模,重点发展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产业,深入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构建良好的新能源汽车发展环境。力争到“十三五”末期,广州基本建成国内创新能力强、产业水平高、配套设施完备、推广应用效果显著的新能源汽车发展示范区。会议指出,广州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有良好的基础条件和广阔的市场空间。要加快推动公交电动化,推进广汽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园的建设和研发生产,构建充电设施服务网络。要前瞻性研究与新能源汽车相关的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早谋划早布局,推动广州新能源汽车产业加快发展。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市法制办提交的《广州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办法》对全市地下管线的规划、建设、维护、保护、信息管理等活动进行规范。地下管线综合规划以及各类管线专业规划应当与地下空间、道路、轨道交通、民防等规划相衔接。市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统筹协调,编制地下管线年度建设计划。敷设于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工程下的地下管线工程应当与道路同步建设。城市新区、园区、成片开发区域新建道路,应当同步建设综合管廊。旧城区应当结合轨道交通、河涌治理、道路整治、城市更新、棚户区改造等,推进综合管廊建设。会议指出,做好地下管线建设管理是保障城市运行、提升城市品质的需要。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按照《办法》规范地下管线的建设管理。国土规划部门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要同步对地下管线作出具体安排。南沙、黄埔等区要依照《办法》出台实施细则,提高地下管线的建设管理水平。
会议审议了《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试行)》及实施细则,同意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