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少春到省妇联调研

05.06.2015  21:15

  2015年6月5日上午,广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少春到省妇联调研指导工作,召开座谈会议,就我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听取省妇联意见建议。省妇联厅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座谈。
  会上,省妇联领导结合前段时间开展的全省妇联工作大调研情况,汇报了我省妇联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省妇联贯彻落实《意见》的思路举措、意见建议。
  林少春充分肯定了全省妇联工作,并就妇联组织如何贯彻好《意见》精神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明确妇联定位,确保《意见》落到实处。妇联组织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做好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各项工作。要认真调研、了解掌握妇女群众当前最关心最迫切最需要解决的问题,研究对策措施,推动《意见》贯彻落实。二是找准主业,充分发挥妇联作用。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妇联组织要创新思维方式、工作方式,找准方向、找准主业,积极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教育引导妇女,积极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把妇联组织建成深受妇女信赖的“妇女之家”。要用妇女群众听得懂、信得过、能接受的方法做好妇联工作。三是借力借势,推动妇联工作发展。妇联要善于借力而行、借势而动,善于借助妇儿工委这个议事协调机构和妇女儿童发展规划这两个抓手,充分发挥妇儿工委成员单位的作用,不断推动妇联工作创新发展。四是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干部素质。妇联组织要善于谋划工作、善于解决问题、善于督促落实。妇联干部要强化大局观念、政治意识,不断提高思想道德修养,努力提高服务妇女群众的能力和水平。(省妇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