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平一男子酒后谎报火警被拘留7天

18.03.2021  05:53

3月15日22时58分,常平镇一男子因百货店老板不给其送货便心生怨气,在其喝酒后拨打119谎报火警称:东莞市常平镇木棆村刘家墩某百货店着火,有一个小孩被困火场。经消防救援人员排查核实,该男子为谎报火警,被依法行政拘留7天。

接到报警后,消防救援人员和辖区公安派出所民警紧急出动,但在出警途中消防救援人员拨打报警人电话却一直联系不上。

消防救援人员和派出所民警到场后发现该百货店并无火情发生,随后与村委会工作人员对附近民房逐一进行了排查,最后核实为虚假火情。

3月16日凌晨,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常平大队联合辖区派出所成功抓获谎报火警的违法嫌疑人罗某。经审讯,罗某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部门依法对罗某予以行政拘留7日的行政处罚。

消防部门提醒:谎报火警属违法行为,谎报火警不仅会延误真正的救援时间,还会浪费大量公共资源,请把火警资源留给真正有需要的人。

/延伸阅读/

谎报火警到底有啥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二条第三项规定:谎报火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文字:尹金钟

摄影:通讯员 莞消 供图

编辑:符德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