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办副主任:干部不能对别人讲法治 对自己搞人治

06.11.2014  17:30

  中新网11月6日电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袁曙宏今天表示,领导干部要提高法治思维水平,必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能整天喊法治、讲法治,对别人讲法治,对自己搞人治,甚至在一个地方、一个部门搞专制。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6日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袁曙宏介绍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有关情况。

  袁曙宏指出,十八大之后,法治思维成了一个热词,现在“法治思维”用在各个方面。什么是法治思维?袁曙宏表示,它的核心要义就是领导干部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都必须以法律为根本准绳,必须把法治方式作为维护人民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一种思维方式。

  关于领导干部如何提高法治思维水平,袁曙宏表示,有五个要点是很重要的:

  一是领导干部要学法、尊法,不学法、不尊重法律就没有法治思维,领导干部不信法,你怎么叫老百姓信法?信法不信法一看就知道了,是真信还是假信。法律条文就是一张纸,放到火上就烧了,放到水里就化了。法为什么能够有尊严、有权威,甚至有最高的尊严和权威,就是我们全体的国家机关、全体的领导干部、全体的人民群众都要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法律的权威,这样法律才有权威,才有尊严。

  二是要坚持职权法定。各级政府到底有没有权力做这件事?职权是法定的,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三是坚持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你这个权是用在为老百姓服务的,不是耍威风、耍特权,不是为了封妻荫子、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四是必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能整天喊法治、讲法治,对别人讲法治,对自己搞人治,甚至在一个地方、一个部门搞专制,那就不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五是坚持自觉接受监督和承担法律责任。权力是双刃剑,你不能老虎屁股摸不得,掌握了权力,别人监督你就不高兴,违法了也不承担法律责任,那是不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