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改组:干部任期内损害环境将终身追责

02.07.2015  09:59

  据新华社电 习近平昨日下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要把“三严三实”要求贯穿改革全过程,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大力弘扬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精神,理解改革要实,谋划改革要实,落实改革也要实,既当改革的促进派,又当改革的实干家。

  会议审议通过了《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试点方案》、《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关于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指导意见》。

  生态文明建设

  督察重大环境事件频发之地

  会议强调,生态文明建设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绿色发展的必然要求。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关键是要规范各类开发、利用、保护行为,让保护者受益、让损害者受罚。

  会议指出,建立环保督察工作机制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抓手。要明确督察的重点对象、重点内容、进度安排、组织形式和实施办法。要把环境问题突出、重大环境事件频发、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力的地方作为先期督察对象,近期要把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为重中之重,重点督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情况。要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的要求,对问题突出的地方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会议强调,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关键是要通过全面设点、全国联网、自动预警、依法追责,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新格局,为环境保护提供科学依据。要围绕影响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的突出问题,强化监测质量监管,落实政府、企业、社会的责任和权利。要依靠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提高生态环境监测立体化、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推进全国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联网共享,开展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分析,实现生态环境监测和监管有效联动。

  干部离任审计

  追责无论其是否调离提拔退休

  会议指出,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主要目标是探索并逐步形成一套比较成熟、符合实际的审计规范,推动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促进自然资源资产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安全。要积极探索离任审计与任中审计、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以及其他专业审计相结合的组织形式,发挥好审计监督作用。

  会议强调,生态环境保护要坚持依法依规、客观公正、科学认定、权责一致、终身追究的原则,明确各级领导干部责任追究情形。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不论是否已调离、提拔或者退休,都必须严肃追责。

  ■ 解读

  离任审计让官员自我约束

  中央深改组昨日审议通过了四个跟环境保护有关的文件,其中两个与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有关。

  1 责任界定

  党委政府共同担责

  《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首次以中央文件形式提出了“党政同责”的要求。

  最早提出并研究“党政同责”概念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解释,目前,地方如果发生了环境事故,一般会追究政府的责任,而因没有明确的党内法规和国家法规规定党委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具体职责,因此党委的环保责任被虚化了,一旦出现环保事故,通常受处罚的往往是政府系统监管人员。

  而目前从中央层面提“党政同责”,意味着党委和政府都需承担责任。

  常纪文表示,这并不代表党委和政府承担一样的责任,因为两者担责的条件不同,后果也不同。

  “比如发生了重大的环境事故,可能省长、市长、县长责任重一点,书记轻一点。

  他解释,政府与党委角色不同,责任也不同。政府的责任,主要在于全面贯彻落实党委的决定;而党委的责任,主要在于研究、部署、督促、落实和支持。因此,如果实施过程出现重大问题,主要追究政府的责任;而如果在部署、督促等层面出现问题,需追究党委的责任。

  2 适用范围

  主要针对环境损害

  常纪文说,“党政同责”的概念最早在食品安全、计划生育和安全生产领域使用,比较典型的是“三鹿事件”中,石家庄市委书记被免。

  他说,但这三个领域的“党政同责”,通常是地方规定。即使在安全生产领域,也是各个省有规定,但国家层面并没有给出规定。

  目前,这个概念移到了环保领域,主要针对环境损害。

  常纪文表示,生态环境损害的概念并不仅仅只是重大环境突发事件,也包括了常年累计的环境问题。“比如领导干部任期结束了,环境持续恶化,这就要追责;如果领导干部离任,环境问题也需要终身追责。

  3 追责办法

  问责关键需影响选拔任免

  环保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夏光评价说,类似“党政同责”的概念此前也提了很久,如“一把手负总责”等,但始终没有一个制度,顶多是“要求”、“号召”。

  夏光说,安全生产领域后来形势有所好转,“党政同责”起到了很大作用。

  他表示,追责方式有很多,可以谈话、诫勉、考评或给出处分包括党内处分,但最重要的是,这些问责的后果,需对干部的选拔任免起到影响。

  在夏光看来,从2006年开始,组织部门就开始完善对党政领导干部的考核体系,逐步增加了生态环保等各方面的综合指标,对于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而言,如不想被追责,关键是要“守住环保的底线”,也就是“生态环境红线”,即如不发生重大环境事故、节能减排任务完成、没有重大违规违法事件、环境质量未恶化至威胁到人民生活等。

  夏光说,除追责之外,今后在环保和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做得好的地方干部,也可有相应激励体系,如对其优先提拔使用等,鼓励领导干部重视环境保护。

  4 离任审计

  卸任算账 在任须谨慎

  此次另一个与领导干部环保责任相关的文件是《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试点方案》。

  夏光认为,领导干部自然资产离任审计的概念与“廉政审计”的性质接近。

  “比如你领导干部退休、调任了,要先把你的廉政方面查一遍,如果没有问题,再调任到别的地方继续干,或者正常退休,享受退休待遇。如果查出了问题,哪怕你退休了也要追究党纪法律的责任。

  “自然资源也是同样的,你上任时,有多少生态资源,水、森林、草地等,要做统计。离任时,要审计这些生态系统是否相对比较平衡,是否没有遭到大规模破坏,如果没有,那可以去别的地方别的岗位。

  夏光说,可以用审计来约束官员的行为,“他们会预见到卸任时要算账,那在有权时就会谨慎,自己约束自己,不要胡干蛮干。作为制度,这是很强的,实施起来可以减少监督的成本,不用时时查。

  新京报记者 金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