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出现信任危机或被集体"约谈" 作为选拔任用重要参考
《广州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约谈一把手制度》日前正式印发
出现信任危机或被集体约谈 作为干部选拔任用重要参考
文/金羊网记者 张林 罗仕 通讯员 穗纪宣
【导言】
20日,广州市纪委举行廉洁广州建设定期网络新闻发布会。市纪委宣传部部长、新闻发言人蔡鹏浩通报称,《广州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约谈一把手制度》(以下简称《约谈制度》)于日前正式印发,目前,市党廉办正在筹备开展第一批约谈。
《约谈制度》提到,如果群众反映干部问题比较集中、解决信访问题不力,各区、市直局以上单位的党政一把手,将被市委书记、市纪委书记约谈;在干部群众中出现信任危机的,各区、市直局以上单位党委(党工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将被集体约谈。
尽管约谈并不代替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措施,然而,约谈材料将抄送市委组织部备案,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
据蔡鹏浩介绍,《约谈制度》共十一条,对制定的依据、约谈的界定、约谈主体和对象、约谈工作的组织领导、约谈类型和情形、约谈工作程序、约谈结果运用、约谈纪律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市纪委要求,各区、市直局以上单位可参照本制度制定本区、本单位约谈制度,以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何为约谈?
蔡鹏浩称,本制度所称“约谈”,不同于常规意义的调研约谈、信访约谈和任职约谈,也不同于普通的单位内部或系统内的诫勉约谈,而是指上级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以问题为导向,对下级党政一把手,以及下级党委(党工委、党组)领导班子,采取谈话的方式进行教育提醒并督促纠正的一种监督措施。约谈不代替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措施。
他进一步解释,基于本《约谈制度》所实施的约谈,是建立在各区、市直局以上单位党政一把手存在一定问题,但情节轻微、未达到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基础上的,或者各区、市直局以上单位党委(党工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普遍存在一定问题,在管理范围内干部群众中产生一定的不良影响,但情节轻微、未达到改组或予以解散的。
约谈突出问题导向,坚持纪在法前,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通过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抓早抓小,督促责任落实。
谁负责谈?
约谈主体为市委书记、市纪委书记,必要时请市委组织部部长参加;约谈对象为各区、市直局以上单位党政一把手及各区、市直局以上单位党委(党工委、党组)领导班子。
根据该制度,约谈对象须按照要求接受约谈,不得借故推诿、拖延,不得隐瞒、编造、歪曲事实和回避问题,不得追查、打击报复反映问题的人员。参与约谈的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参照省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的相关约谈模式,广州确定了约谈的领导架构,同时根据涉及的领导和部门确定了配合单位。根据该制度,约谈工作在市党风廉政建设暨廉洁广州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党廉办)具体组织实施,市纪委、市委办公厅、市委组织部及其他相关单位协助配合。
要怎么谈 ?
据介绍,约谈程序包括报批约谈方案、组织实施约谈、汇总约谈情况、落实整改约谈问题、正确运用约谈结果等环节。
约谈对象分为对党政一把手的个别约谈和对领导班子的集体约谈两种情况。
上级党委、纪委要求约谈的,由市党廉办按程序启动约谈工作;市本级决定启动约谈的,由市委书记确定约谈对象,或由市党廉办结合日常监督管理及市党风廉政建设暨廉洁广州建设检查考核等情况,研究提出拟约谈对象及约谈工作方案,报市委书记审定。
在组织实施约谈环节中,明确了具体的约谈程序,同时专门设置了约谈一把手情况登记表和约谈一把手情况记录。
谈后怎样?
约谈结束后,约谈对象须按照约谈要求制定整改措施,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市党廉办。市党廉办对约谈对象整改落实情况实行台账管理、跟踪督查,以问题整改倒逼责任落实。约谈整改情况须在当年年度民主生活会上进行对照检查,并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当年个人“三述”报告。约谈材料抄送市委组织部备案,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