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要求领导干部:廉洁修身廉洁齐家树好家风

15.12.2016  17:37

广州市出台加强领导干部家风建设指导意见,要求领导干部

金羊网讯 记者罗仕、实习生冯展策、通讯员穗纪宣报道: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重视家庭、家教、家风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教育引导领导干部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近日,广州市委出台了《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家风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要求领导干部把家风摆在重要位置,做到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并对领导干部家属共同践行良好家风提出了要求。《指导意见》同时明确,将家风建设情况纳入年度民主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

领导干部家属要共同践行良好家风

指导意见》从家庭美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个人品德四个层面倡导领导干部带头树立孝老爱亲、勤俭持家、睦邻友善,诚实守信、公道正派、克己奉公,明礼守法、仁爱正义、助人为乐,自立自强、行端表正、尚廉知耻的良好家风,坚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注重传承“孝悌忠义礼义廉耻”等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基因,契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指导意见》从“以规立家、以身作则、从严治家”三个方面对领导干部培树良好家风提出了明确要求,既对领导干部个人自觉订立家规、树立良好家风提出了要求,也对领导干部家属共同践行良好家风提出了要求。

家风建设情况纳入年度民主生活会

指导意见》指出,将家风建设情况纳入年度民主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并列举了多项具体措施。如,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会前广泛征求家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会上查摆和会后整改;在评议党员干部时要就家风建设方面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谈心活动时,及时发现家风问题并纠正。坚持党内谈话制度,发现领导干部有家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并要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并上报。

指导意见》提出,将家风教育内容纳入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各级党校培训安排、邀请领导干部家属参加新提任领导干部廉政谈话活动等具体要求。

指导意见》指出,可通过信访举报、巡察监督、领导干部到社区报到、落实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责任等多种途径,全面掌握领导干部在家风方面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