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改小组:党政干部违法干预司法影响十分恶劣

31.10.2014  06:44

  昨天,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姜伟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就《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重大意义和司法领域的重大举措答记者问。他指出,司法实践中,常常因为侦查机关没有收集或者没有依法收集关键证据,造成法院判决中的冤假错案。他表示,公正始于侦查。

   干预司法

   党政干部违法干预司法影响十分恶劣

  昨天,姜伟表示:“在实践中,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时有发生,有的党政干部违法干预司法,损害了司法公正,影响十分恶劣,教训非常深刻。

  姜伟说,为防止人为因素干扰司法活动,四中全会《决定》提出一系列重大举措:一是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二是建立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要求司法机关内部人员不得违反规定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三是严禁司法人员私下接触当事人及其律师,泄露或者打探案情等违法违纪活动。

  他表示,决定还同时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保障法官、检察官严格司法、秉公办案,指出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将法官、检察官调离、辞退或者作出免职、降级等处分。

  姜伟说,对领导干预司法,决定要求第一全程留痕,插手具体案件要记录在案;第二公开通报,干预司法情节恶劣的要公开通报;第三,干预个案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冤假错案

   侦查机关未依法收集证据致冤假错案

  昨天姜伟表示,产生冤假错案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原因之一,是在司法实践中,一些进入庭审的案件,常常因为侦查机关没有收集或者没有依法收集关键证据,未达到定罪标准。这种情况下,法院如果判被告人有罪,容易造成冤假错案;如果判无罪,又要承受社会各方面压力。

  四中全会决定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姜伟认为,此举有助于从源头上防止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进入审判程序,确保案件裁判的质量,有效避免冤假错案。

  姜伟说,公正始于侦查,如果侦查机关在搜集、固定证据时偏离了公正要求,案件就不会有公正的结果。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要求从侦查环节开始,就必须全面、规范地收集、固定证据,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和证据经得起法庭调查、质证、辩论的检验。

   信访不信法

   寻求司法无门致信访反映问题

  群众为何信访不信法?姜伟认为,产生信访不信法的主要原因,一方面确实有司法公信力不高;另一方面也有司法权力运行机制不合理。

  姜伟表示,在实践中具体反映为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司法入口不畅,群众反映的问题应由法庭受理却未获受理,司法无门导致群众采取其他途径反馈;二是程序空转,有些案件在司法机关审理,尽管法律程序走完了,但问题没有得到解决;三是司法权威未获尊重,确有一些案件经过法院的审理,判决是公正的,但仍有上访。

  姜伟说,四中全会提出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解决入口问题,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下一步将重点解决程序空转问题。

   陪审员

   法律知识不多致陪审员“陪而不审

  就人民陪审员“陪而不审”的情况,姜伟昨天表示,要求对法律知之不多的人民陪审员,参与法律适用问题的审理、裁判,往往导致陪审员不会、不敢或者不愿发表意见,导致“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的现象。

  姜伟称,下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将逐步实行人民陪审员不再审理法律适用问题,只参与审理事实认定问题。

  姜伟还指出,目前,各级法院人民陪审员数量相对较少,有的法院只有几个陪审员,成为常驻法院的“专审员”,未来将扩大参审案件的范围,完善随机抽选陪审员方式,提高人民陪审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