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区拟划定216平方公里工业控制线
惠州划定刚性的工业控制线,保障城市工业用地供给。南方日报记者 王昌辉 摄
类似于设置红线保护耕地,为保障城市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惠州将设置工业控制线助力城市产业发展。5日,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该局组织编制的《惠州市区工业控制线划定及管理规定(草案)》(以下简称“管理规定”)日前正式发布并征求社会意见。该草案划定惠州市区工业控制线规模216.65平方公里,占城市总建设用地比例33.31%。
针对当前城市部分产业园区“旧改”增多的情形,管理规定对于工业控制线范围用地属性调整程序予以规范和实施严格的分级管控机制,严禁在划定的工业用地及备用地块上进行房地产及公寓式商品住宅项目开发,同时将实施严格的“占补平衡”制度,防止重点项目建设占用工业土地导致总用地规模缩减。此外,管理规定将引导“工改工”“三旧”改造来盘活土地,对不改变土地用途的项目建设不再征收地价差额。
控制线内工业用地实施分级管控
跟随城市的提质扩容和交通环境改善,城市各片区的商住开发一定程度上导致工业产业用地被占用和压缩。管理规定划定刚性的工业控制线,有望为保障城市工业用地供给和发展空间提供助力。
管理规定介绍,惠州市区工业控制线将按照“总量控制、分区优化、组团集聚、分类定策”原则划定。包括工业用地以及工业用地周边因园区或控制线完整性需要所划入的道路、配套设施、少量绿地及水域等其他功能用地将一并列入,控制线中的工业用地及发展备用地的占比规模将超过60%。
面积规模方面,管理规定指出,当前规划范围内的工业控制线总面积为216.65平方公里,占总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33.31%。其中惠城48.44平方公里,惠阳84.83平方公里,仲恺39.45平方公里,大亚湾43.93平方公里。
在管控环节采取分级管理,根据地块的工业属性产业规划的不同分为两级:一级工业控制线是保障惠州市实体产业长远发展的工业用地,主要为区级或区级以上重点产业园区及重点企业或成片布局的法定规划工业用地;二级是稳定城市一定时期工业用地总规模,未来逐步引导转型的工业用地过渡线,主要为法定规划为其他用地,但现状为工业的用地,面积达到4.78平方公里。
记者注意到,类似于在耕地保护中强调的占补平衡原则,在工业控制线监管环节将同样凑效,允许在符合规划要求的条件下对局部区域进行调整,但均需遵循“占补平衡”,保持区域内工业控制“红线”规模不会减少。例如,在一级工业控制线管控过程中,对于因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和急需完善地区公共设施建设需要将线内工业用地调出的,在保证工业用地总量的情况,在市各关联部门审批和审核同意过后,需确保用地总量保持不变。
近年来随着土地价格持续上涨,市区部分工业园区“旧改”推进迅速。记者对惠城仲恺范围内的旧厂改造项目梳理发现,项目以“工改商”“工改居”居多,“工改工”项目很少。“厂区通过旧改实现商住开发,实际上意味着工业用地属性的变更,城市范围内的产业用地不断减少。”惠州房地产界一位长期关注“旧改”项目开发的人士表示。
“管理规定的出台就是希望通过设置‘红线’,强化城市产业用地的可持续发展。”市住建局负责人介绍,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市区工业用地布局,规范产业用地的调整程序,避免企业为了获取更大利益“钻空子”。
记者发现,涉及工业控制线的调整管理规定有效强化。管理规定指出,一级管控工业用地调出只能是因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和急需完善地区公共设施建设的需要,二级工业控制线调整则是除已经纳入“三旧”改造计划的项目和相关企业依法申请,经惠州市“三旧”改造办公室会议通过,允许工业用地性质变更为非工业用途的情况,其他均不可进行调整。
规定还着重强调,划定的工业控制线内的工业用地和以工业为主导方向的发展备用地,禁止房地产及公寓式商品住宅项目开发。除因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和交通设施、绿地、广场、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等公共利益需要,以及必要的办公、商业用地建设外不得用做非工业用途。
管理规定还引导企业不断提高工业企业盘活土地资源提高利用率,鼓励工业控制线内进行“工改工”三旧改造和综合整治,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在工业用地上对工矿厂房进行改建、扩建和利用地下空间,提高容积率、建筑密度的,将不再征收土地价款差额。(记者/张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