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50平方米及以下小餐饮 可当天备案当天营业
8月13日,记者从珠海市食药监局获悉,日前珠海各区将陆续实施对50平方米及以下小餐饮服务提供者实行备案制度,具备开办条件的小餐饮只需提供登记表、身份证、承诺书等5项材料,即可当场获得《小餐饮备案凭据》并开展相关经营活动。香洲区已于8月3日起率先实施,并于当天发出了第一张备案凭据;横琴新区、高栏港区将自8月15日起实施。
餐饮单位过半数不足50平方米
据了解,目前珠海市有14000多家餐饮服务单位,50%以上为50平方米及以下的小餐饮,他们以点多、面广、量大为特点,分布在城乡各个区域,主要集中于居民区、菜市场、商业区及工厂周边,其中不乏投资小、成本低、人员少的“夫妻店”;其经营者多为低收入人群,他们把小餐饮作为谋求生计、养家糊口的重要途径,同时也为周边人群带来诸如麻辣烫、牛肉拉面、早餐包子等丰富多元、快捷便利的饮食生活。
过去,小餐饮准入实行的是审批制,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申办者需经递交资料(15-19项)、书面审查、现场核查等流程,由监管部门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获发许可证;部分申办者还需补交资料、整改硬件设施,整个过程至少需时20个工作日或以上。办证难、办证慢成为小餐饮申办者集中抱怨的痛点和堵点。为回应民生诉求,激活市场活力,珠海市食药监部门正式推进小餐饮审批改备案试点工作。目前,香洲区已于8月3日起率先实施,并于当天发出了第一张备案凭据;横琴新区、高栏港区将自8月15日起实施。
备案利于解决无证经营问题
实施备案制后,具备开办条件的小餐饮只需提供登记表、身份证、承诺书等5项材料,即可当场获得《小餐饮备案凭据》并开展相关经营活动。获发第一张备案凭据的叶小姐说,当场拿凭据当天可开业,“节省了因店铺闲置带来的租金和人工成本。”
备案制一定程度上放宽了小餐饮准入条件,在方便申办者的同时,会不会增加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珠海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解释,备案制有利于解决小餐饮无证经营问题。过去,不少规模小、基础弱、条件差的小餐饮经营者因条件不符而没有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长期无证经营;而新《食品安全法》对无证经营的起罚额度较高,经营者无法承受,基层监管遇到执法难的困境。在民生、就业、社会稳定等多种复杂因素作用下,造成了不少无证小餐饮游离监管外的局面。备案制将监管部门审查把关转变为以申请人告知承诺为主,申请人可先获得备案凭据,开门营业,再在后续经营中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完善软硬件条件。
助推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
珠海市食药监局安全总监黄建恩表示,实行这一政策是基于对小餐饮风险的分析和研判。“备案的对象不得经营高风险的生食类和自酿酒,除此以外,小餐饮多为粥粉面店、奶茶店、面包店等,经营项目风险相对较低。”黄建恩分析,此举不仅充分体现了新《食品安全法》“风险管理”的原则,把更多小餐饮纳入监管视野,有利于监管部门通过完善档案、宣传教育、警示提醒和督促整改等动态监管手段,促进小餐饮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降低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黄建恩说,小餐饮经营主体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实行备案制后,监管部门将通过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助推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我们将把主要监管力量放在日常监管和稽查执法上来,通过量化分级管理,每年1~2次的全覆盖检查,以及校园食品安全、校外托管机构、农村食品专项整治等,排查风险隐患、防范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