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男子踩平衡车上路 被车撞伤要负全责!交警:不属于交通工具
造型酷炫的电动平衡车
在小区,马路上甚至商场里都很常见。
由于操作简便、易于携带,
它们引起了不少人的追捧,
甚至成为部分上班一族的代步工具。
可就在这两天,
在前两天,潍坊一市民丁某脚踩电动平衡车出门,
却不小心发生了意外
当他潇洒飘逸地从西向东穿过路口时,
突然撞到了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面包车上,
丁某一下摔倒在地。
虽然被撞,但交警判定的结果是:
虽然骑平衡车的丁某受伤了,
但是他还是要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很多人的第一反应是:
???
但据交警蜀黍的科普
看起帅气又拉风的平衡车根本就不属于交通工具。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明确规定,行人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因此,不管是机动车道还是非机动车道,平衡车都不能上路。再加上丁某过马路的时候还是闯红灯,所以他虽然受伤了,还是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据了解,平衡车特别是独轮的电动平衡车,最快时速可以达到30公里,但是没有刹车,如果在机动车道行驶,非常容易跟机动车发生碰擦,会给骑车人造成严重的伤害。还有部分两轮的电动平衡车,时速甚至能达到60公里,跟机动车差不多,但是刹车制动的设计远不如机动车标准,如撞到行人,十分危险。
划重点!平衡车不能上路的原因
一是无“路权”。 电动平衡车是不符合我国的机动车安全标准的,也不在非机动车产品目录内。
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滑行工具”不具备路权,不能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更不能驶入机动车道,只能在封闭的小区道路和室内场馆等地方使用。
这也就是说,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独轮电动车是不具有路权的,属于禁止在道路上通行的交通工具。
二是安全系数低。
据相关测试,在18公里/小时的时速下,一旦遇到突发情况,电动滑板车刹车的反应时间是3秒,电动平衡车依靠身体后倾刹车的反应时间长达8秒。
三是事故定责难。
在我国的交通法规里,责任主体只有: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三种,但电动滑板车均不属于以上三种。若是出现违法现象以及因此引发交通事故,很难追责,受损方也很难获赔。
简而言之,看几个动图
温馨提示:
出行一定要选择合法安全的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