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远农村“三资”所有交易实现零争议零投诉

08.03.2015  11:06

  梅州网讯  从2012年开始,平远县启动加强农村“三资”监管工作,形成以“清产核资”为切入点、“监管服务”为落脚点、“市场+制度+民主+科技”为着力点的农村“三资”阳光监管模式,在全县12个镇成立镇级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服务中心,将139个村(居)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纳入中心管理和交易。至目前,已有117宗农村集体资产在中心完成交易或备案,其中县交易7宗,镇交易49宗,村交易8宗,涉及金额1605.41万元,增加集体收入7.16万元,所有交易均实现了“零”争议、“零”投诉。

  长期以来,农村公共资源交易缺乏有效监管,大都由村干部做主随意处置,其后果就是集体资源的大量流失。为此,该县根据省、市要求,在大柘外埠率先成立全市首个镇级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服务中心的基础上,在全县推广,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发包、租赁、出售、出让、转让等管理和交易行为,并将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和“三资”管理职能统一移交镇财政结算服务中心,指定人员负责。在交易时,坚持做到定期、定点将财务活动内容、账目等,逐笔逐项向群众公开,接受监督。

  大柘镇东片村去年新建广场,工程涉及金额20多万元,经过交易中心招标,吸引了全省8家单位投标,最终由深圳一家工程公司中标。广场建好后,不仅设计合理、质量好,村民反映也好。“经过交易,真正做到给村民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该村村支书刘昌隆感慨地说。

  (朱双玲  曾志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