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远县东石农业用水实行分类阶梯收费

04.07.2015  11:49

  梅州网讯  昨日,平远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以97分的高分顺利通过了省验收组的验收。这意味着今后平远试点项目区的东石干渠片1.2万亩农业用水,正式实行分类阶梯水价收取。

  自去年被确立为全省两个、我市唯一的全国深化农业水价改革试点县后,平远县把高峰滩灌区作为试点项目区,投入1249万元对灌区103条末级渠系实施三面光圳道改造。目前,项目所涉的2镇9个村已成立4个用水协会,并把用水使用权、管理权、经营权移交给用水协会,由协会负责调水、配水、用水、节水和收费管理。据了解,在改革前,该县农业供水成本为每立方0.187元,水费收缴实行按亩分摊。改革后,将实行分类水价,其中粮食作物和一般经济作物为每立方0.187元,高附加值经济作物和设施用水为每立方0.21元。同时还实行节水奖励制度,对超出核定定额的用水实行1.2至3倍不等水价,对收取的部分农业水费作为节水奖励补贴给用水协会。

  根据测算,实施改革后,项目渠道采取衬砌防渗后比原渠道减少渗漏损失约15%,年可节水140万立方;改善灌溉面积2354亩,每亩增产稻谷150千克,增收84.74万元;增加冬种经作800亩,增收176万元。

  (朱双玲  赖强  姚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