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授予平远县“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称号的决定

29.01.2018  15:05

粤教督〔2018〕3号

平远县人民政府:

由梅州市人民政府推荐,经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专家进行督导验收,平远县已达到“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的标准。根据省人民政府授权,决定授予平远县“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称号,并颁发牌匾。

希望平远县以此作为新的起点,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加强队伍建设,打造现代化师资队伍,增强创新发展活力,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效益,为推进教育现代化,打造南方教育高地做出新的贡献。

       

广东省教育厅     

2018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