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远发生枪击案致1死5伤

02.06.2016  00:48

  本报讯  (记者陈潮华  通讯员王冠国)昨日凌晨3时许,平远县大柘镇东富岭村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件,陈×清因与洪某有私人积怨,伙同他人用霰弹枪向洪某等人驾乘的小汽车开枪射击,致1死5伤。

  市委书记黄强,市长谭君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伟闻,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史明锋分别对案件作出批示和工作部署,要求平远县委县政府全力抢救伤员;公安机关要全力破案,并查清枪支来源,同时要结合2016飓风行动,开展缉枪禁枪行动,加大对持枪犯罪的打击力度。

  昨日凌晨3时45分,平远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迅速调集警力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迅速抢救伤者,并展开调查工作。经初步调查,大柘镇超竹村村民陈×清(男,21岁)日前与泗水镇人洪某(男,23岁)有积怨。昨日凌晨,两人在大柘镇新田路一夜宵档相遇,再次发生冲突。争执后,洪某等人离去,陈×清伙同刘某等人,驾乘两部小汽车在县城追寻洪某等人伺机报复。凌晨3时许,陈×清等人在县城平岗路附近发现洪某等人后即进行追赶,追至东富岭村断头路时,用霰弹枪向洪某驾乘的小汽车开枪,造成车上洪某等6人被击伤。被击伤的6人被送往医院抢救,洪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其他受伤人员暂无生命危险。

  陈×清等人作案后逃离现场。目前,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成立联合专案组正全力开展案件调查取证和缉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