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远男子因口角拿枪吓人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26.11.2014  12:20

  本报讯  (记者陈潮华  通讯员黄义涛  孙高辉)丘×洪为打猎非法自制枪支,又在他人门前开枪泄愤。近日他尝到了这一自酿的苦果,被平远法院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据了解,丘×洪于上世纪80年代购买了一把火药铳子用于狩猎。为便于狩猎,丘×洪自己动手将其改制为可以使用和击发子弹的猎枪,后又从福建省武平县购得黑火药、铁砂、底火,并从山上捡来别人使用过的弹壳自制子弹。

  今年4月24日晚,丘×洪因琐事与谢某在电话中发生口角,便携带自制猎枪和自制子弹来到谢某家,不料却吃了闭门羹。气急败坏的丘×洪端起猎枪对着谢某家的外门扣动了扳机。枪声惊动了周围村民,丘×洪因害怕被围观的谢某家邻居殴打,便在打电话报警、告知警方其携带枪支情况后,又朝天开了两枪。后在村民苏某的劝解下,丘×洪将枪支交给了苏某。随后赶到的民警将丘×洪抓获,并扣押了猎枪。

  平远法院认为被告人丘×洪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鉴于其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