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缴纳2021年上半年到期专利年费的温馨提醒
各有关学院和单位: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知识产权管理办法》(华南农办〔2016〕137号)的相关规定,凡学校独立申请的国内专利,由学校缴纳专利授权后6年内的年费,授权6年之后的专利由发明人自行缴纳年费。现将你学院(单位)授权6年之后、需在2021年上半年由发明人自行缴纳年费的专利清单(附件1)发给你们,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学院(单位)打印出附件1的专利清单,对照专利清单通知到本单位的发明人,第一发明人(或发明人代表)需在纸质清单签名并注明“是否继续维持”相关专利;如第一发明人非我校在职教工,请第二或第三发明人作为发明人代表签字;
2.选择“否”(不再维持)的专利,科研院将统一在管理系统中进行标注不再维持,以后不再通知缴费,后期如办理专利权恢复请及时与科研院成果办联系;
3. 请选择“是”(继续维持专利权)的发明人参照“专利费用查询及缴纳方式”(附件2),查询专利的状态、年费和缴纳方式,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务必在缴费截止日期前自行缴纳专利年费;
4. 逾期不缴纳专利年费将会产生年费滞纳金,逾期6个月不缴纳年费将导致专利权终止并且无法恢复;
5. 请各单位务必根据专利清单逐一通知并落实到相应的发明人,并于2021年1月13日前将发明人签字确认、单位加盖公章后的纸质版清单一式一份报送科研院成果办(行政楼414室)。
附件:
1. 2021年上半年需发明人自行缴纳年费的专利清单(授权6年以上).xlsx
3.《华南农业大学知识产权管理办法》(华南农办〔2016〕137号)(查询网址: https://kjc.scau.edu.cn/2016/1125/c736a21877/page.htm )
联系人:秦晓艺
电 话:85282445
科学研究院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