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半年节日放假通知

14.03.2017  21:10

各二级学院、部,职能处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有关精神,结合学校校历及工作实际,现将2017年上半年节日放假及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 放假时间

      1. 清明节: 教职工和学生放假调休时间为2017年4月2日~4日,共3天。其中:4月2日(星期日)正常休息;4月4日(星期二)为法定节假日。调课安排:4月1日(星期六)白天上星期一(4月3日)白天的课,3月31日(星期五)晚上上星期一(4月3日)晚上的课;4月4日的课原则上不补。

      2. 劳动节: 教职工和学生放假调休时间为2017年4月29日~5月1日,共3天。调课安排:5月1日(星期一)的课不补。

      3. 端午节: 教职工和学生放假调休时间为2017年5月28日~30日,共3天。其中:5月28日(星期日)正常休息;5月30日(星期二)为法定节假日。调课安排:5月27日(星期六)白天上星期一(5月29日)白天的课,5月26日(星期五)晚上上星期一(5月29日)晚上的课;5月30日的课原则上不补。

      上述所有节假日放假期间,总务处放假时间由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二、考勤、交通车及其它安排

      各部门要提前做好工作安排,因工作需要节日加班(值班)的,由单位(部门)制订计划,报各分管校长初审后,于放假前3天报人事处,由人事处送分管人事校领导审批,无计划的加班不计薪。相关部门要做好学生往返交通、留校安全管理工作,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

      上课上班期间交通车正常开行(遇周六上班则购物车停开);4月2日、4月29日、5月28日开通广州购物车。如有调整,则以临时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综合办公室

2017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