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一房屋空置3年 业主拒缴物管费被告

05.05.2016  10:46

   东莞时间网讯   市民叶女士在东莞南城一小区购置了一套房子,并于2011年2月收楼,但却一直没有入住,也已有3年多没有交物业管理费。

  近日,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讼诉,要求判令叶女士全额交纳物业服务费8373元及违约金15825.56元。

  叶女士觉得难以理解,自己的房子一直空置着,无人入住,没有享受到物业服务,却要全额交费,她认为不合理。

  昨日下午,南城法庭公开审理此案,由于双方分歧较大最终未能达成调解,法院将择日进行宣判。

   /  事件  /

   收楼后未入住

   被要求全额交物业费

  叶女士于2011年2月22日持东莞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收楼通知书》出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到原告处办理收楼手续并签署《业主收楼交接书》,依法收楼。

  根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约定及东莞市物价局的收费备案标准,物业公司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3元收取物业管理费,同时代收水费。

  物业公司称,叶女士的房子建筑面积是88.8平方米,每月需要交纳204.24元的物业管理费,但是她交了一年多后,就再也没交过了。

  为此,物业公司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讼诉,要求判令叶女士交纳2012年11月至2016年3月的物业服务费8373元及违约金15826.56元。

   业主:

   没享受相关服务,必须减免

  庭审时,叶女士单独坐在被告席上应诉。她说,收楼后自己一直没有入住,也没有租借出去,由于住得比较远,自己甚至已经好几年没去过这套房子了。

  “我没有交物业管理费,我承认自己有错,但交费要合理,要符合规定。”叶女士称,接到法院的通知后,今年4月初她就前往物业管理处交费,但由于双方对交费金额和违约金问题意见不一,物业公司拒收了。

  叶女士说,她对于空置房需要交纳物业管理费没有异议,但认为不应该全额交纳。“我通过网上查询发现,空置房只需交70%的物业费,很多城市也实行了这一规定。”叶女士说,没有入住,则意味着自己没有享受到小区垃圾清理、照明灯、楼梯清理等服务,这也是她认为需要减免物业管理费的原因。

  而对于合同规定的0.3%的违约金,叶女士认为不公正,属于霸王条款。“合同是物业公司拟定的,只规定了业主的义务,对于业主的权利却没有相关规定。”叶女士说,物业管理费应按照70%收取,至于违约金,她愿意多交一年的物业管理费作为补偿。

  对此,物业公司并不同意。

  由于合同并未注明空置房物业费的收取问题,且双方未能达成调解,法院将择日进行宣判。

   物业:

   投入人力物力管理

   必须全额收费

  昨日下午,该案在南城法庭开庭审理。物业公司代理人称,开发商和物业管理公司签订委托管理合同。

  “虽然被告还没有入住,但是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对公共区域的维护,同样需要投入人力和物力。”该代理人称,物业公司不会因为叶女士没有入住就不需要上班,照样要负责小区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为此,公司主张叶女士需要全额支付物业管理费。

  物业公司代理人称,叶女士从未向物业公司反映过房子空置未使用,公司对此并无相关备案。“每次向她催收物业管理费时,她就说正准备装修,而且说很快就会交。

  该代理人还出示了物业公司和叶女士签订的一份合同,根据合同第11条约定,假如业主拖欠物业管理费,必须收取0.3%的违约金。

  “合同规定业主必须每月10日之前交纳物业管理费,未按时交纳的,从下个月1日开始收取违约金。”这位代理人在庭审时陈诉了收取费用及违约金的依据。

   /  各方说法  /

   律师:

   物管费可酌情调整  最终以判决为准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广东闻彰律师事务所李道君律师。他说,假如开发商和物业公司签订了委托管理协议,业主进行了签字就要受到合同约束。也就是说,收楼后意味着必须交纳物业管理费。

  本案中叶女士以一直没有入住,未享受到相关服务作为抗辩理由,李道君认为,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有一定的依据。而对于合同约定的0.3%的违约金,李道君认为假如业主认为不合理,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整。

  而对于空置房能否得到减免,李道君说,“可申请酌情调整物业管理费,但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

  记者查阅有关资料了解到,对于空置房物业费收取问题,国内部分城市早已采取了减免举措。比如青岛、长沙、无锡等多个城市,均有出台相关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房屋连续长期空置,物业费可实行减免。

   物价局:

   能否减免我市还没有相关规定

  那么,我市的情况如何?昨日下午,记者致电12358向东莞市物价局进行咨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无论该房屋是否空置,物业管理费都要发生,业主一般从办理完入住手续之后开始交管理费。至于空置房物业费能否减免,这位工作人员称目前东莞市并无相关规定。

  不过,采访中,有不少业主表示,希望空置房物业费收取问题能够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出台更为人性化、合理化的规定。

   他山之石

  山东:2009年5月1日实行的《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作出规定:“建设单位未交付的物业和交付后长期空置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标准可以适当降低。

  无锡:无锡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对未入住或未使用的物业,物业公司按正常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70%收取费用。

  南京 :2005年颁布的《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规定: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及入住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管理单位书面备案,按规定或约定公共服务费标准的70%交纳空置物业管理费。

  陕西:陕西省2014年9月1日起执行新的物业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因故长期不使用的空置房,从验收或业主报告物业服务企业,经物业服务企业登记确认即日起,其物业服务费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收费标准的70%交纳。

   知多D

   物业管理费的构成

  根据原国家计委、原建设部颁布的《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费的成本构成包括以下项目: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2)公共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及保养费;(3)绿化管理费;(4)清洁卫生费;  (5)保安费;(6)办公费;(7)物业管理单位固定资产折旧费;(8)法定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