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充申报农业行业基础能力建设专项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现将《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补充报送农业行业基础能力建设专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
一、 申报类别
(一)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
重点支持建设一批从事基础前沿研究和共性关键技术研究的重点实验室。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不超过1500万元。
(二)专业性农业科学试验基地
1. 农产品加工技术集成科研基地。重点选择玉米加工及综合利用、浆果加工及综合利用、果品加工及综合利用、食用菌加工及综合利用等领域,建设农产品加工技术集成科研基地。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不超过1500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与项目单位自筹资金比例为1:0.2。
2. 农业全程机械化科研基地。重点选择水稻(再生稻区)、蔬菜、红枣等品种,建设全程机械化科研基地。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不超过1500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与项目单位自筹资金比例为1:0.2。
(三)国家数字农业农村创新中心
2021年建设国家数字农业装备创新中心。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不超过3000万元,中央与地方投资(含单位自筹资金)比例为1:0.3。
(四)国家数字农业农村创新分中心
2021年建设稻、果园、蔬菜、热带水果等国家数字种植业创新分中心,国家数字畜牧业(生猪)创新分中心,国家数字渔业(近海养殖、海洋牧场)创新分中心;国家数字农产品流通(供应链与物流)创新分中心。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不超过3000万元,中央与地方投资(含单位自筹资金)比例为1:0.3。
二、申报要求
1.请各申报人于2021年5月6日前报送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表电子版(附件2);5月7日前报送2021年补充投资需求申请表(附件3)、绩效目标表(附件4)电子版。
2. 2021年5月10日前按照有关要求将项目相关信息录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网址:http://kpp.ndrc.gov.cn/account/signin)和农业建设项目管理平台(网址:
tps://acpmp.agri.cn/nongye/public/common/reserve_common.html)。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 王敏
联系电话: 87575224/13794398997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
1.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补充报送农业行业基础能力建设专项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2. 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表
3.投资需求申请表(样表)
4.绩效目标表(样表)
附件1.粤农农计〔2021〕30号-关于补充报送农业行业基础能力建设专项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1].pdf
附件4.绩效目标表(样表).docx
科学研究院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