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中等职业学校省级培训工作的通知

15.06.2016  14:40

粤教继函〔2016〕25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省属中职学校,有关高职院校,广东技术师范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广东省2016年“强师工程”中等职业学校省级培训项目竞争性申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5〕51号)及《关于开展2016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工程“中高职衔接”专项培训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6〕3号),经过申报、评审、公示等程序,确定我省2016年中等职业学校省级培训项目及项目承担机构。为认真落实相关培训任务,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任务安排及参训对象条件

2016年中等职业学校省级培训项目,包括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素质提高、技能提升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高职衔接专项培训3个项目。各项目培训目标、培训对象及遴选条件等内容详见附件1。

二、各项目任务量及名额分配

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素质提高项目培训1330人,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技能提升项目培训790人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高职衔接专项培训501人,共培训2621人。各学校应根据本校实际专业设置情况选派教师对口参训。素质提高和技能提升项目每所中职学校应选派不少于3人参训,其中技能提升项目至少选派1人;每所中职学校选派参加同一个培训机构的同一个项目的培训人数原则上不能超过5人(含5人)。参训老师可选定两个项目作为个人志愿,根据志愿优先和统筹安排原则,由广东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项目管理办公室(下称“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名额进行调剂。具体项目及名额安排见附件2。

三、项目承担机构及时间安排

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素质提高项目由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等9所学校承担,学习时间为3-6天;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技能提升项目由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等15所学校承担,学习时间为15天;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高职衔接专项培训项目由46个高职院校对111个中高职衔接专业中职学校专业负责人进行培训,学习时间为至少8周。该三项培训项目计划在2016年6-12月进行,具体培训时间及有关报到事宜由项目承担机构另行通知。

四、培训经费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安排专项经费支持省培项目,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素质提高项目、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高职衔接专项培训项目按不高于350元/人/天的标准予以补助,用于支付参训学员的培训费、资料费、住宿补助等开支;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技能提升项目按不高于450元/人/天的标准予以补助,主要用于培训费、资料费、住宿费、伙食补助等。学员往返交通费及差旅费回所在单位报销。

五、考核与学时登记

培训结束时,由项目承担机构负责对学员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合格者,由项目承担机构颁发《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省级培训合格证书》,按每天8学时登记培训学时。

六、有关要求

(一)省培项目是“强师工程”计划的重要内容,请各地市教育局、有关学校严格按照学员遴选条件和项目名额要求,采取教师申请、学校推荐、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的方式选派参训学员(近三年内已参加过省级同类培训项目的教师不再重复选派),并督促学员按时参加培训。省教育厅将建立省级培训年度通报制度,对各地市选派学员情况进行通报。

(二)各地和有关学校要为参训学员提供条件和时间保障,原则上学员集中培训参训期间不安排教学任务。各市、县教育局要把培训与使用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省级培训学员在当地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师培训中的示范和辐射作用。

(三)各项目承担机构要切实强化法人责任,履行在项目组织实施和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管理职责。

  1、精心设计培训方案。培训实施方案包括培训目标及要求、培训内容及形式、培训时间地点、培训课程安排及师资、考核评价方式、后勤保障等内容。培训方案须于6月28日前公布在“广东省中职教师继续教育网”(http://jspx.gdxz.cn/index.do),供学员进行选学与评价。参训学员可以在一定时间内提出修改意见建议。为有序疏导和缓解工学矛盾,项目承担机构可适当安排在暑期组织开展培训。

承担任务的培训机构请于2016年6月23日前将培训实施方案和经费预算(需附经本单位财务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的资金预算方案)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广东省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和“项目管理办公室”。

2、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培训方案,及时在网站公布项目相关信息和发布开班通知等,做好相关培训保障工作,为参训学员的交流创造各种有利条件。

3、加强规范管理。一是加强培训经费使用监管。培训机构要按照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厉行节约的原则,制定或修订完善本单位培训类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单位内部审核监管体系和常态化的内审监督部门抽查、核实机制,加快项目与经费执行进度。二是做好训后相关工作。培训结束一个月内,各培训机构要将培训工作总结、经费使用绩效报告等材料一并报送省教育厅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和“项目管理办公室”,并做好学时登记和培训班考核准备及材料归档工作。

(四)广东技术师范学院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职尽责,优化服务。一是进一步加强广东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项目管理办公室的建设,学校要配足配强人员,为“项目管理办公室”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保障。二是“项目管理办公室”要主动加强与各项目承担机构的联系沟通,强化对培训机构的检查指导及质量监控,协助做好训前培训方案审核公布、训中教学督导、质量检查和训后项目考核验收、绩效评价等工作。三是进一步整合开发建设职业教育教师继续教育网站和管理平台,逐步实现项目培训需求、申报评审、教师选学、培训监管、考核验收、学时登记、绩效评价等全过程、一体化教师培训信息化管理,提高培训质量。

(五)省教育厅将采取机构自评、学员匿名评价、专家抽查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对项目进行考核验收,重点对教学安排、管理服务、培训质量、学员满意度等进行检查评估,并公布验收结果。同时,省教育厅将在项目完成后对项目承担机构的资金预算及使用、项目管理制度和实施绩效情况进行绩效评价。考核及绩效评价的结果将作为今后有关项目申报评审遴选及安排培训任务的重要依据。

(六)请各地教育局、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于2016年6月28日前将《2016年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省级培训项目培训对象推荐表》(见附件3)与《2016年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省级培训项目参训学员报名信息汇总表》(见附件4)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项目管理办公室”。联系人:齐爽,联系电话: 020-38265747,电子邮箱:gdszxmb @126.com。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293号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工业中心802室;邮编:510665。

省教育厅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联系人:汪雪阳、秦玲;联系电话:020-37626770、37627305;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 邮编:510080。

报名参训的教师需登录:广东省中职教师继续教育网( http://jspx.gdxz.cn/index.do )注册申报。联系人:王新鹏;联系电话:020-38256639。

 

附件:1.2016年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省级培训项目学员遴选指南

        2.2016年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省级培训项目安排表

        3.2016年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省级培训项目培训对象推荐表

        4.2016年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省级培训项目参训学员报名信息汇总表

        5. 广东省各地市及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汇总表

 

附件下载: 附件1、3、4、5.doc

              附件2.xls

 

广东省教育厅   

2016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