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300万奖励!南沙开展2020年人才引荐奖兑现工作

24.11.2020  15:51

大洋网讯 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从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广州南沙现启动2020年人才推荐奖励兑现工作,集中申报时间为11月17日-12月10日,符合条件者最高奖励300万。

申报条件

人才引荐奖的奖励对象为向南沙区引荐高端领军人才及团队的人才中介机构,具体包括以下类别:

(一)南沙区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二)与南沙区建立合作关系的区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及海外(境外)人才工作站(不含政府派驻机构)。

引荐奖奖励对象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引荐人才创办企业、引荐人才工作单位。

引荐人才团队的,原则上按照团队中符合《细则》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人数累计给予奖励,奖励标准详见本指南第五点“奖励标准”。向本区引荐杰出人才作为团队带头人的创新创业团队,贡献突出、影响较大的,实行一事一议,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引荐单位可申请最高至300万元的奖励。

每个人才和团队只能由一个引荐单位申报,且只能申报一次。人才同时符合多个认定标准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标准给予引荐奖励。同一引荐单位获得的引荐奖励每年最高300万元。

奖励标准

人才引进后被认定为杰出人才、优秀人才并获得A、B证的,对成功引荐该人才的人才中介机构,经人社部门认定后给予人才引荐奖,奖励标准如下:

(一)每推荐1名诺贝尔奖获得者、院士奖励30万,其中,符合《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第(一)项或第(二)项规定的,奖励标准提高至50万元;

(二)每推荐1名杰出人才奖励20万,其中,符合《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第(一)项或第(二)项规定的,奖励标准提高至30万元;

(三)每推荐1名优秀人才奖励10万,其中,符合《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第(一)项或第(二)项规定的,奖励标准提高至20万元。

申报时间

引荐奖申请实行集中受理,集中申报时间为2020年11月17日-12月10日,申报单位须在此时间段内登录南沙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https://qiye.gzns.gov.cn/)进行申报。系统预审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审核汇总申报人资料后,将符合要求的资料报送至南沙政务服务中心1楼中庭82-85号窗。请于上述时间段内完成材料报送,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的,视为放弃申请。

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耿旭静 董业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