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以来复婚者陡增 多与"政策性离婚"有关
■粤连续两年离婚率全国倒数第四,仅高于甘肃海南西藏,但离婚率逐年升高
羊城晚报记者 陈强 实习生 曹丹龄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组织、维系一个家庭不易,中国每年有越来越多家庭解体。据新近出版的《中国民政统计年鉴2015》显示,去年 全国依法办理离婚363.9万对,粗离婚率(离婚率,也称粗离婚率,指某年每1000人中离婚的数目)为2.67%。,连续12年攀升。
广东夫妻维系家庭还算不错。2014年,广东粗离婚率为1.67%。,为全国倒数第四,仅高于甘肃(1.63%。)、海南(1.57%。)、西藏 (0.84%。)。不过,广东离婚率也在逐渐升高。2014年,广东离结比接近五分之一,比25年前增长了2.84倍。25年来,广东办理结婚登记的“新 人”中,“复婚”和“再婚”人群也呈持续上涨趋势。
25年离结比增2.84倍
新近出版发行的《广东统计年鉴2015》数据显示,2014年全省共883056对男女步入婚姻殿堂,相当于每天约2419对新人扯证。也有176451对男女闹掰,算下来每天有约483对夫妻离婚。
2014年,广东离结比约为19.98%,也就是说,每5对人结婚的同时有1对人离婚。而25年前的1990年,广东离结比约为5.20%,差不多每20对人结婚的同时才有1对人离婚。
从离婚人数看,新世纪以来增速明显高于上世纪。1999年广东离婚夫妻比1990年增18404对,年均增约1840对,但2014年相对2000年增长129179对,年均增约8612对。
不过,相对全国来说,广东家庭算是比较稳定的。2010至2014年,广东粗离婚率均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中排名也靠 后,其中2013年、2014年均为全国倒数第四,仅高于西藏、海南、甘肃。2003年以前,广东每年通过法院办理离婚的人数均超过通过民政部门办理离婚 人数,但2004年后者首次超过前者,到去年通过民政部门办理离婚人数占总离婚人数85.22%。
恰是2003年新《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大大简化了办理登记离婚的手续,无需等待一个月审查,也不再需单位证明。这大大降低了办理登记离婚成本。
25年再婚人数增7倍
25年来,在办理结婚登记的“新人”中,有一个群体的人数也呈持续上涨趋势,他们是“再婚人群”。数据显示,25年间,再婚人数从1990年约 20802人上涨到2014年的162801人。再婚登记人数25年间增长近7倍。就比例看,再婚人数占总结婚人数比重,从1990年的2.11%升到 2014年的9.13%。
另一个特别值得注意的现象是,2008年以来破镜重圆的复婚者陡增。2014年,广东共有19607对复婚夫妻,占登记结婚总数的2.22%。换言 之,每100对登记结婚夫妻中,就有2.22对是复婚者。而25年前的1990年,每1万对登记结婚夫妻中,才有16对是复婚者。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夏学銮告诉记者,复婚者增多跟“政策性离婚”现象有关,即夫妻双方为了避税、获取优惠房贷利率等目的,先假离婚,成功规避政策后又复婚。“假离婚现象近年来已经很普遍,并非新鲜事。”
记者分析数据发现,广东复婚人数陡增发生在2008年。2007年,广东共有5634对夫妻复婚,到2008年增至9817对,复婚者占比由 2007年的0.76%增至1.25%。当年,房地产调控,离婚买房,首套房利率能打到7折。近几年,房地产限购,复婚者占比也稳步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