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0年仲明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1.10.2020  18:56

各学院、2020级本科新生:

广东省明助学金是碧桂园董事局主席杨国强先生于1997年创立的助学金,“仲明”是杨国强先生母亲的名字,这份独特的助学金寄托了杨国强先生对母亲的感恩与怀念,以及倡导“受惠社会,回报社会,让爱薪火相传”精神。根据仲明助学金管委会《关于评选2020学年仲明助学金的通知》,结合学校实际,现将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我校2020级本科新生。

二、资助标准与名额分配

1.资助标准:5000元/人,一次性资助。

2.名额分配:共资助20人,各学院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举止文明,热心公益活动,认同捐赠方的慈善理念;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习成绩优秀,建档立卡户学生优先;

    4.具备良好品德,认同仲明乐善助学的慈善理念;   

5.自愿在接受仲明助学金的同时,签署《仲明助学金道义契约》,承诺毕业后将受助的款项回捐到仲明基金用以帮助更多有需要的贫困学子,并身体力行加入助困的行列,践行“受惠社会,回报社会”的公益精神。

    四、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根据各学院具体安排,提交申请。申请材料如下:

(1)申请学生个人申请书(详见附件2)

(2) 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3)《仲明助学金申请表》(详见附件3)

(4)《仲明助学金道义契约》(详见附件4)

(5)《道义契约附件》(详见附件5)

请每位申请的学生将以上材料纸质版按上述顺序排列,左侧使用回形针扣住上交至学院指定地点。

2.学院初审与公示。各学院组织召开专项评审会议,对本学院申请学生进行评审,将拟推荐学生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1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3.学校审核与公示。学校对各学院上报学生名单和材料进行审核,将拟推荐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有关材料报资助方。

4.资助方评审。经资助方评审,确定最终受助学生名单,按规定程序和标准给予资助。

五、学院报送材料

请各学院在2020年10月26日12:00前将学生申报的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学校行政大楼227室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助学管理中心;另外发送《2020学年仲明助学金拟资助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6)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严格规范评审程序,严格把握评审标准,在家庭经济困难、学习成绩、建档立卡户并认同仲明理念方面把好关,切实评选出符合条件的学生。

2.各学院在评选工作中,要坚持把培植先进典型、发挥模范引领的标杆作用作为评选工作的重要内容。同时,对资助学生开展感恩、励志、诚信等教育,营造良好的资助育人氛围。

3.根据资助方的要求,学生在自愿申请仲明助学金的同时,签署《仲明助学金道义契约》,承诺毕业后将受助的款项回捐到仲明基金用以帮助更多有需要的贫困学子,并身体力行加入助困的行列,践行“受惠社会,回报社会”的公益精神。请学院做好教育宣传工作。

4.根据评选要求和时间节点,按照附件2-5填报要求,按时做好材料报送工作。

5.评审中或学生受助后,如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受助资格,收回助学金,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6. 2020年仲明助学金颁发仪式初定于11月,具体安排另文通知。

评选过程中如有疑异,请及时与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助学管理中心联系。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85280083;联系地址:学校行政大楼227室。

      点击下载附件1-6。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