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出台多套办法“治水” 到2020年全市水环境质量取得明显改善

08.11.2016  20:15

东莞出台多套办法“治水”

到2020年 全市水环境质量取得明显改善

东莞时间网讯 (全媒体记者 高志全 伍江)8日上午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水污染防治工作有关文件等事项,包括《关于推行水污染防治责任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部门水污染防治责任书》、《镇街(园区)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东莞市水污染治理工程建设绩效考核奖惩办法》等事项。

会议提出,力争到2018年,重点完成污染特别严重、社会关注度高、环境隐患大的区域整治,完成治污基础差、管网建设进度严重滞后的镇街水污染整治,完成与区域水环境质量改善关联度高、与考核断面(国考、省考、市“河长制”考核)关联度高的河涌整治。

到2020年,全市水环境质量取得明显改善,污染严重水体大幅减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水生态环境状况有所好转,顺利完成国家、省下达的水污染防治任务目标。

具体目标是:国控断面水质全面达到国家考核要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稳定达到100%,城镇污水处理率达95%以上,省考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达到57%以上,已划定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水体基本消除劣V类,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制在10%以内。

项目清单:

饮用水源保护区今年全面建档

东莞市水污染治理工程项目清单》提出,在饮用水源保护方面,今年全面完成饮用水源保护区排污、纳污状况调查,保护区内的所有排污口、污染排放源要全面建立档案;2017年,通过截污、调污等措施,全面清理直接排向饮用水源的排污口,不得直接或间接向饮用水源排污。不能截污、调污的污染源要全面关闭;2018年,按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全面完成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的规范化建设。2020年,基本完成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土地征收工作。

水污染治理:

2018年新建约1800公里截污管网

截污管网建设工程。2018年底前新建约1800公里(包括2014-2016年批次417公里,2015-2017年批次564公里,2016-2018批次约800公里),2020年底前再新增建设1000公里。

污水处理厂新建、扩建工程。2018年前,新建、扩建15家污水处理厂,全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96万吨。

内河涌整治工程。按照“一河一策”思路和“收尾一条、在建一条和规划一条”的节奏,全面整治内河涌污染和生态修复。其中:2016-2018年底前,完成200条内河涌污染整治和生态修复;2019-2020年前,完成392条内河涌污染整治和生态修复。

涉水面源污染整治方面,垃圾渗滤液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全市分片区(城镇、水乡、丘陵、沿海、山区、埔田)各建设1座以上渗滤液处理设施,负责规范处理各片区内生活垃圾填埋场收集到的渗滤液等。

责任清单:

坚决纠正不作为和乱作为

关于推行水污染防治责任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提出,要按照依法全面履行政府部门职能的要求,坚持“把任务清单化、把清单责任化、把责任目标化”的原则,将责任清单制度贯彻于各级各部门开展水污染防治的全过程工作中,进一步明确镇街、部门职责,落实主体责任,提高工作目的性,完善清单管理制度,加强考核问责,接受社会监督,有效克服懒政、怠政,坚决纠正不作为和乱作为,形成责任清晰、分工合理、运转高效的镇街、部门职责体系,有效保障各项水污染防治任务顺利推进,确保我市水环境质量目标顺利达成。

绩效考核:

不合格者被实行区域限批

东莞市水污染治理工程建设绩效考核奖惩办法》提出,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由市政府通报表扬并双倍返还已缴纳的保证金,对治污工程投入给予一定比例的配套性奖励。考核结果为良好的,由市政府返还1.5倍已缴纳的保证金。

水污染治理设施建设绩效考核惩处分为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取消评先、没收保证金,并实行区域限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