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隆重召开2015年全市消防工作会议

13.02.2015  12:53

  



  2月11日上午,梅州市政府隆重召开2015年全市消防工作会议。市政府史明锋副市长,市公安局林伟青副局长,市消防局常磊局长、刘化坤政委,各县(市、区)政府以及梅州高新区管委会、蕉华管理区分管消防工作的领导、公安局分管副局长、消防大队长,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全体成员成员,平远县仁居镇等8个省、市政府挂牌督办火灾隐患重点地区主要负责同志,市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有关负责同志等100多人在市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分管领导及消安委成员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各镇政府分管领导、公安派出所分管副所长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会议由市政府张文涛副秘书长主持。   会上,与会人员首先观看了“沉重的代价”火灾案例视频短片。市公安消防局刘化坤政委通报了省政府对梅州市2014年消防工作考核情况及惠州惠东“2·5”重大亡人火灾事故情况;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副主任、市公安消防局常磊局长传达了省政府会议精神,通报2014年全市消防工作情况,提出2015年工作意见;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副主任林伟青同志宣读了市消防委员会关于表彰2014年度全市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史明锋副市长代表市政府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的代表签订了2015年消防工作责任书。   史明锋副市长充分肯定了2014年我全市消防工作成效,指出了当前我市消防安全的管控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日益严竣的火灾形势与目前的基础建设、设备装备和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不相适应、责任落实与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不相适应等问题。   史明锋副市长指出,今年是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依法治市的开局之年,是加快振兴发展的攻坚之年。他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必须把消防安全工作放在经济发展新常态的总体判断和大局中来谋划推动,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推进依法治火,深化隐患治理,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减少一般火灾事故,努力实现火灾形势根本好转。 一是继续强化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 要用责任倒逼方式,强化责任意识,明确各级政府、部门、行业、单位责任,建立全方位、全覆盖、立体化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市政府印发的《梅州市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分工细则》内容并按照责任分工抓好消防工作落实,切实履行好消防安全监管责任,为梅州振兴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是要进一步抓好火灾防控隐患整治工作。 各地要深刻吸取“2.5”惠州惠东火灾事故教训,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重点解决什么隐患”,结合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在本辖区内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特别是要深化工业园区企业专项整治、加强老城区和古村镇隐患整治、积极开展重点区域攻坚整治等。 三是要不断强化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要严格按照保障标准,大力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推动消防站、市政消火栓、消防装备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按期全面完成“十二五”消防规划建设任务。结合梅州发展实际,分清缓急轻重,把有限的资金和力量放在最需要的地方,合理规划完善,逐年分批解决,确保“快补旧账、不欠新账”。 四是要全面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在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中推动树立“宣传培训不到位就是重大隐患”的理念,将宣传培训作为消防安全的治本之策。进一步把消防安全纳入学校教育、干部培训、职业培训的内容,大力推进消防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要会同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普及消防知识,通过发动社会各种力量,一起来营造消防宣传培训的浓厚氛围。要依托学校、博物馆、文化馆、公园,建设一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基地。同时拓展“96119”举报平台的功能,广泛发动群众关注消防安全、举报身边火灾隐患。